Re: [新闻] 魏应充判囚2年将入监 声请再审遭驳回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7-07-01 17:56:56
一、刑法第339条:(普通诈欺罪)
意图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按照目前台湾刑法规定,诈欺罪最多就只能关五年
而且台湾一年在世界各地不知道爆出多少跨国诈骗集团
怎么都没有立委去修法加重刑责?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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