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恿好友未成年妹妹下海卖淫 交易后不给钱让案情曝光
2017-06-22 20:46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林姓男子得知好友14岁妹妹缺钱花用,竟怂恿她卖淫赚钱,再找来黄姓友人当嫖客,约定性
交易价格3千元;但少女事后总共只收到1千元,跟哥哥哭诉,全案因而曝光。由于双方和解
,新北地院今天将林依媒介使少年为有对价性交行为罪判处1年徒刑,另依妨害性自主罪将
黄判处3月徒刑,均宣告缓刑。
判决指出,21岁林姓、19岁黄姓男子均认识少女与她的哥哥,二人知道少女未成年;林听说
少女缺钱花用,竟怂恿她卖淫,并询问黄是否有意愿。少女还在犹豫,林还拿出1千元,说
之后会再补给她2千元,少女在诱惑下,同意援交。
去年7月19日,林姓男子骑车载着少女到旅馆后,因身体被雨水淋湿,林先淋浴再离去,黄
姓男子随即进房与少女发生性行为;由于少女后来没有再收到尾款2000元,她向哥哥诉苦,
家人得知气愤提告。
法院审理时,林、黄两人承认犯行,法官斥责两人所为对少女身心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败坏
社会风气,考量认罪、有悔意,且与少女及其母亲和解,赔偿合计60万元,分别给予缓刑3
年及2年,并均接受12小时法治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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