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离职员工控烨元 少给加班费.苛刻劳退金

楼主: ringohejia   2017-06-22 19:51:52
1.媒体来源:
公视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离职员工控烨元 少给加班费.苛刻劳退金
3.完整新闻内文:
位在中坜的烨元电子成立22年,主要生产电脑的线材及光纤。离职劳工今天到公司门口,
抗议雇主不但少给加班费,每个月还从劳工薪资苛扣劳退金,桃园劳动检查处表示,烨元
电子的加班费只用底薪计算,没有把其它津贴合并计入,将依法裁罚。
拿着标语来到工厂门口。22号上午9点,离职劳工和电子产业工会一行人到位在桃园中坜
区的烨元电子前抗议,不满老板开名车,却苛刻员工,不但少给加班费,每个月还违法从
劳工薪资扣除劳退金。
==桃园市电子产业工会理事 赖奕材==
他的加班费是
只要每小时就通通都是70元
不管你今天加了5个小时 6个小时
或者礼拜六出来出勤
==业者 钟丽华==
我们会有加班津贴
70元补贴给你
你满2小时我再给你误餐津贴
其实这个70元还有很多的配套
劳资双方5月份进行调解不成,业者表示公司成立22年,第一次遇到劳资纠纷,不是不愿
意和解,而是一口气8个员工离职,让她措手不及,忙到焦头烂额。员工则呼吁资方别再
逃避,尽速给付劳方损失的加班费、劳工退休金、以及劳保高薪低报产生的给付差额。
==桃园市劳动检查处处长 周贤平==
他的加班费都使用底薪计算
像其他的津贴 譬如说职务津贴
全勤奖金 加班津贴
都没有把他算在加班费的基础里面
所以我们是认定他违反劳基法24条
劳动检查处表示,已对烨元电子进行两次劳检,第一次违法裁罚2万元,第二次劳检状况
并未改善,如果陈述无理将继续裁罚,也提醒其他雇主依照劳基法24条规定,加班前面2
个小时要加给3分之1的工资,第3到4小时要加给3分之2工资,而加班费要以全薪而非底薪
计算。
记者 詹淑云 桃园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62493
5.备注:
我们有满满的配套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6-22 19:53:00
台湾老板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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