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键盘消防员我实在要说公文第三点根本废话,对于传染病控制保护自己消防人员
当然都是所有县市到达出勤的第一原则。
这对医院来说也是一模模一样样啊。
所以医院也都不需要被告知,所有病患全部抽血做爱滋病筛检再治疗 ?
那同理开放式肺结核患者也不用告知啊,接触性感染皮肤病患者也全部不用告知啊,大家
都不要说啊,反正救你的人活该倒楣遇到你。
照酸民的说法,反正患者可能意识不清所以都不用提供。
对呀,所以我有同事为一位胸骨柄有骨钉的患者cpr的时候压胸压下去就被扎到,然后投
药追踪六个月。他家人怎么到医院才说 ?
所以我再救护现场遇到一个男生摔车摔得乱七八糟全身是血,现场说无病史,到院后说有
hiv,还要我们不可以告诉他的家人。当然我们本来就应该做好自身防护。
还有爱滋病患者主张到医院也不用告知,反正针扎被感染的机率这么小,跟被带原者肛交
一次就得病的机率相当而已呀。
拜托,这些人是来救你的,你好心提醒,没有人会歧视你,但故意隐瞒让救你的人承担风
险,这些来救你的人也有家人好吗。
为什么说卫服部说的是屁话,这么说吧,谁出勤救护会没需求时穿全身隔离衣戴护目镜 ?
所以我们出勤的每一趟救护都把患者当成接触性传染疾病及开放性传染疾病患者做防护
http://i.imgur.com/WEiFS6B.jpg
这些都是抛弃式的,每趟成本就也是全民买单,反正不收费,全部救护都应该穿这样啊。
如果消防署接受卫福部的说法,那应该这样要求才对啊。
救护滥用,也就是根本不需要救护车处置,可以自行就医的救护案件占总件数约七成。你
看资源要怎么浪费。只是为了要维护你根本没有受损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