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认识女生”,1名吴姓女教友听到后告诉他“你用错的方式认识神”,吴男听到很受
: 伤,竟控告吴女妨害名誉,更扯的是他还在警局报案时,写下补充理由“希望以后教会与
: 我接触的都是女生,不要有男生”,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吴女没有妨害名誉的犯意,
: 处分不起诉。
: 吴男不仅对女教友提告,也告了一名刘姓教友,原因是当时刘姓男教友邀他一起用餐,吴
: 男表明自己买了一个日式便当要回家享用,对方问了一句:“是99元的那一种吗?”,吴
: 男认为是在羞辱他吃便宜便当,也告刘男妨害名誉,但北检调查后认为刘男并无犯意,一
: 并处分不起诉。
: 检警查出,吴男是在去年某教会后,于去年12月底参加教会举办的分享参加教会的原因时
: ,老实说出参加教会的目的是为了要认识女生,吴姓女教友听到后就告诉他“你用错的方
: 式认识神”,吴男听了很受伤。
: 并无妨害名誉故意,因此均处分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 http://imgur.com/WdnPnfp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19/1143188/
借题发挥一下
常常有人在说
告的成吗?
从这篇新闻可以看出
告都可以告
会不会起诉不知道
但是告都可以告
不是起诉才是告的成
因为很多不是要结果弄人,而是要过程弄人
被告就已经注定要付出成本,只是看大小
看这新闻
请问这个吴男有付出什么代价和成本吗?
没有,跑家里附近的警察局而已
我知道会有人说,被告申请转移到被告的居住所
那太远就不要去就好,且笔录无法转移
但是被告的那2人呢?
成本可多的勒
请假没全勤,交通费用,担心受怕,怕是不是会被抓去关
因为没有人敢跟你百分百保证没有事情
只会跟你说应该没事吧,可能没事吧,但不会有人跟你说一定没有事情
这样就会担心受怕了
要是家里人是那种不理性的,光是收到笔录通知就会家庭革命
因为有些人,特别是老一辈的
就是认为你会被告就是你也有问题
然后整天要你赶快和解
对警察来说
最快的方法就是有人要提告就直接受理
在那边劝等等对方打110直接说他想吃案更麻烦
所以也不要怪警察这种东西也在受理
这也是为啥
妨碍名誉即将除罪化
因为8成不起诉
就算起诉
最后会不会判刑不知道
就算判了也是罚钱了事
真的要除罪化
不然一堆人用这种方式弄人,甚至是赚钱
然后根据科学已经证实的研究
当一个人被霸凌,等到他哪天有能力,有极大机率以后也会去霸凌别人
被讼棍弄一次
很多人就是会去学
所以妨碍名誉一定要除罪化
那你说嘴臭的小屁孩怎办?
不能怎办
忍受
讼棍对社会的破坏远大于嘴臭小屁孩
嘴臭小屁孩就看了不爽
讼棍有可能会造成家庭破碎,别怀疑,真的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