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屁孩再犯】中山联盟又砍人却免关 受害人:出人命才重判?
3.完整新闻内文:
曾犯下信义区杀警案的中山联盟成员苟桓铭(22岁)等4人,去年4月又因KTV包厢纠纷,
竟持西瓜刀将2名路人砍至重伤。其中一名张姓被害人出面指控,他与对方无冤无仇,却
被砍到肩膀骨头全部断裂,但对方至今尚未道歉,法官还依伤害罪判处对方得易科罚金,
“我走在路上无故就被砍一刀,难道法官一定要等出人命才要重判吗?”
前年9月信义区夜店杀警案,刑警薛贞国在信义区夜店门口遇害,中山联盟成员苟桓铭涉
以红龙柱重击殴警,被称是杀警案“行刑手”、“终结者”,去年4月19日才被台北地院
以杀人罪判刑12年,没想到他2天后,又与其他3名中山联盟成员再犯下南港摩铁砍人案。
判决指出,中山联盟成员苟桓铭、徐云汉、张帛阳、廖嘉俊等4人,去年4月到南港区探索
旅馆KTV开包厢唱歌,一行人从晚间9点多,唱歌喝酒到隔日清晨5点,徐云汉与另一包厢
客人起争执,徐云汉跑回包厢撂人,苟桓铭、张帛阳、廖嘉俊情义相挺,4人在包厢门口
误认张男及方男就是与徐争吵的人,竟拿西瓜刀、灭火器及棍棒等物追砍。
张男与友人赶紧逃回车库,跑在后方的张男却又遭徐云汉上前拉住脖子,被硬拖出来,张
帛阳随即用西瓜刀挥砍其右边肩膀,4人随即驾车逃逸,汽车旅馆人员见状报警,检警循
线逮捕苟桓铭、徐云汉、张帛阳、廖嘉俊等人。
士林地院审理后,日前依伤害罪判处徐云汉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15万;张帛阳处
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36万元;廖嘉俊、苟桓铭各处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
万元。但张姓被害人认为,“只有伤害意图的话,怎可能用刀把人的骨头整个砍断,我完
全无法接受这个判决!”
张姓被害人出面指控,他与苟桓铭等4人素昧谋面,案发当天他是与朋友外出买早餐,要
返回KTV包厢时,苟桓铭4人突然上前质问:“你们是对方的吗?”他与友人还来不及反应
,对方就突然亮刀,朝他们挥砍,他们想往车库内跑,但又被其中一人勒脖拖出来,张男
更直接拿刀朝他头部挥砍,“好险我即时闪掉,他们才只砍中我的右边肩膀”。
张男说,他的右锁骨被砍到整个碎裂,必须以钢钉治疗,至今无法抬重物、高举,只要天
气转变,就会感到酸痛难耐,“我走在路上,无缘无故被砍一刀,但法官却只以伤害罪论
处,还判可易科罚金,我那时候差点挂掉耶!难道说真的要出人命,才要重判吗?”
张男气愤表示,苟桓铭等4人至今尚未道歉,态度十分嚣张, 感觉就不想负责,只想敷衍
了事,“我觉得他们可能认为,之前就已经背了杀警那种重案了,我这个案子感觉没有差
吧,其实他们和我和不和解、有无道歉都没关系,我只希望司法可以还我一个正义的公道
”。
律师吴昱圻表示,挥刀的张帛阳为智识健全的成年人,不可能不知人的头部及颈部是人体
极重要且脆弱的要害部位,如以利刃直接砍杀,将有极大可能导致大量出血,导致死亡结
果,却仍手持西瓜刀朝被害人的“头部及颈部”挥砍,致被害人右肩锁骨遭硬生“砍断”
,可见张帛阳下手力道极为凶猛。
此外,被害人当时处于“逃跑闪躲”之际,但被告张帛阳仍执意持刀朝张男的头部及颈部
挥砍,张帛阳不可能毫无杀人故意,且可推论张帛阳是能预见可能发生致人于死的结果,
且纵使发生死亡结果也丝毫不违反其本意。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18/1142117/
5.备注:
一犯再犯的嫌犯,砍人后还可以易科罚金,我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