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谢依涵杀人 妈妈嘴老板判共赔368万

楼主: syterol (小贼)   2017-06-17 08:50:08
※ 引述《BanJarvan4 (不解释)》之铭言:
: ※ 引述《lee85313xd (lee85313xd)》之铭言:
: : 民法188条的雇主连带赔偿责任,完完全全的保护受损害之人,结果到了乡民口中变恶法
: : 今年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在饮料店打工 上班时间外送饮料,然后撞伤了人
: : 这个人双手一摊说:我没钱,我名下没财产。然后被他撞伤的人就只能摸摸鼻子走人?
: : 为了保护被害人, 特地设这条让受害者就算他的员工没钱,也能让他转向他的雇主请求
: : 损害赔偿
: : 而且也有但书说 雇主若善尽监督之责,可以免付该义务
: : 这种法律在乡民眼中变恶法,我看台湾也没什么法律是好法了。
: : 还有 我只是就法条做解释 法律本身没问题
: : 是法官适用的问题
: 这法逻辑的确是充满支那国民党风格
: 就是请吃河蟹
: 不看道理 只看这样可以河蟹
: 人被害死/害废 但加害者没钱 找不到人赔
: 家属怨气没得到和缓补偿 社会就不和谐了
: 于是就订个可以河蟹的法律
: 找个有钱的人赔 道理就胡扯一通 就算不关这老板屁事也要赔
: 文字游戏说得很漂亮 但钱先拿出来河蟹被害者家属再说
我觉得老板有责任赔到咖啡下药这边
毕竟咖啡是店内端出来在店内喝
搞不好咖啡杯上还有印妈妈嘴的商标
食安没得推卸是合理的
(老板赔完后要告员工是老板自己的事)
至于后续拖出店外杀掉的部分就不该老板负责了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6-17 08:51:00
想到7-11
作者: wheat1130   2017-06-17 08:53:00
下药只是让昏掉,昏了就要赔300多万不符比例原则
楼主: syterol (小贼)   2017-06-17 08:55:00
没错,昏了台湾大概只值3万,
作者: chivalry70 (火锅)   2017-06-17 08:55:00
法官说的就没错,你法盲腻等等法官检察官大军蜂拥而上电爆腻
作者: wheat1130   2017-06-17 09:03:00
可能因为在"上班时间"拖出店外杀掉,所以老板也有责任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7-06-17 09:04:00
下药的是店员兼凶手,难道每杯咖啡端上桌店长都要试喝吗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7 09:10:00
这个事件 老板是真的超衰啦
作者: estival (去看电影吧)   2017-06-17 09:19:00
性侵犯再犯,法官要不要连带赔偿?
作者: k800i (K800i)   2017-06-17 09:19:00
受害人是在店内营业时间,老板也在场的情况下,被迷昏,然后没人关心的。是这样?
作者: wallachia   2017-06-17 09:24:00
交保假释再犯 让他出来的需不需要负起连带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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