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庄说客语 列为国家语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16000413-260114
2017年06月16日 04:10 崔慈悌/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昨天通过《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将客语列为国家语言,未来行政机关必须提
供客语服务,客家人口达半数以上的客家庄,应以客语为通行语,公务员及中小学教师须
通过客语认证,且列为升等项目。客委会主委李永得表示,目前有39乡镇区符合标准。
行政院会昨天通过客委会所提客家基本法,预计送交立法院下会期审查。
李永得表示,客家人口面临语言文化流失问题,根据客委会委外研究,20至29岁年轻客家
人会讲客语的比率只有14%多一点,10岁以下儿童会讲客语的更只剩7%,“已经到了濒
临灭绝的地步”。
李永得指出,过去政府采取“鼓励”方式发展客家文化,却远不及流失速度,此次决定透
过法制面来推动,并从过去“属人主义”的观念改为“属地主义”,也就是“从客家人才
说客语,调整为在客家庄要说客语”。
根据现行规定,客家人口达三分之一以上乡镇市区即列为“客家文化重点发展区”,此次
修正草案增订重点发展区“应以客语为通行语之一”,现行客语仅列为学校选修,未来将
列为必修。
至于客家人口达二分之一上乡镇市区,则明订从条文通过实施后,以客语为通行语,并分
阶段逐年订定公务人员及教师必须熟悉通晓客家语言,李永得表示, “这些公教人员到
任时不一定要会客语,但必须在一定年间要取得客语认证”,目前符合标准的约有39个乡
镇市区。
此外,公务人员升等,现行包括英检、多益等认证都能作为评分项目,未来则将增列客语
认证作为加分项目;12年国教的超额比序参考项目,也将列入客语。
不过李永得也强调,草案通过后会采取逐年逐步方式来推动,“尤其是认证这种事情,不
可能马上就要求”。
(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