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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1日18:10
新竹1名大二女学生在超商打工时,与上门买东西的程姓男子(25岁)相识,女大生因仰
慕而倒追他。今年4月,女大生主动到程男住处聊天过夜,也献出自己的第一次,当晚2度
嘿咻,因激情过度造成女大生大腿瘀青肿胀。隔天女大生要求交往遭拒,用LINE质问“干
嘛赶我回家睡”、程男回呛“掰、后会无期”、“况且我们也只是发生关系,当作一夜情
”。女大生崩溃,怒控强制性交。检方认定两情相悦,予以不起诉处份。
女大生(19岁)向检警指控,在超商打工时结识程男,今年4月5日清明节到程男住处聊天
,因为太晚了,就在程男家过夜,原本各睡各的,但程男突然爬过来,两人就发生性关系
,前后共2次,当时程男咬得很大力,害她双腿都被咬到瘀青,后来程男累了睡着,她却
睡不着。直到清晨程男醒来,又要再来1次,程男被拒绝还翻脸,要赶她回家,后来就各
走各的结束。
程男向检警坦承,曾与女大生一夜嘿咻2次,但绝没有强制性交。他供称,与女大生结识
几周,互留LINE联络,当时女大生说喜欢我,希望我当她男朋友。4月5日女大生说要来家
里坐,下班后去超商等她下班,直到深夜女大生说要睡在我家,顺其自然就“炒饭”2次
,隔天早上也是一起出门。
程男说,女大生后来传LINE“是否从此不理她”,我回说“后会无期”。当天下午就发现
女大生在我的机车上,贴纸条说“已报警,叫我把话说清楚”。程男强调,租屋处有4户
人家,隔音效果差,若是强迫,女大生大可大喊求救,认为女大生是报复“我不理她”。
检方勘验双方相识过程的LINE对话内容,发现女大生曾发送“我可以问你为什么当初想认
识我”、“那你再带我去吃(饭)吧”、“我本来要去找你的”、“不然今天可以吗”、
“你怎么解决你的需求”、“晚上等你下班再去你家坐”、“我原本昨天晚上下班要去你
家堵你的”、“我可以先问你喜欢怎么样的女生”、“我一定会很努力的”、“你说要陪
我瘦喔”等讯息。
案发后,女大生也LINE质问程男“干嘛赶我回家睡”、被告回“掰、后会无期”、被害人
又回应“你把我删掉了吗”、“连做朋友的机会都没有”等讯息,只是程男回问“发生关
系你情我愿是要怎样”、“你要(到)我家住的”、“你要自己难看不要也难看别人好吗
”、“你要我喜欢你?你现在这种行为我会喜欢你?”、“现在非常讨厌你”、“况且我
们也只是发生关系,当作一夜情阿不然呢”、“最后告知,请不要做这种让人厌恶的事,
让人厌烦,自己也难堪,你书读那么高EQ也请好一点谢谢”给女大生。
检方认,从双方讯息解读,女大生案发前对程男似有好感,自愿前往他的租屋处,与程男
供词相符。且程男得知女大生报警后强烈反弹,多次质疑女大生为何向警方诬指强制性交
。
检方还发现,女大生可利用程男洗澡之际离去,但却继续与程男共榻而眠,直至翌日清晨
才一起出门,案发后又未马上报警处理,隔3天后才报警,与常理不合。且女大生验伤单
载明,自称遭到前男友(指程男)咬伤,因此不能排除是两情相悦的状况,因此认定罪证
不足,予以不起诉处份。(突发中心杨胜裕/新竹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