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东森新闻云
2.完整新闻标题:
太可恶!4恶少假约逛夜市 轮流性侵14岁少女还录影炫耀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有1名14岁的国二女学生,她今年4月初和同校2名男同学相约逛夜市,没想到却被
设局骗到对方住处羊入虎口,惨遭男同学和另2名友人共4人轮流性侵,甚至还把过程拍照
录影,疑似将“成果”向他人炫耀,女学生家长事后查觉有异才让整起事件曝了光,最后
4人均被检警函送法办。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年仅14岁的少女长相可爱活泼好动,在班上和异性互动频繁,也
常常相约外出玩耍。可是在今年4月初,和少女同校的2位男同学假意约她逛湳雅夜市,半
途中以不好玩为由将少女带回家看电视,没想到3人坐在电视机前聊天竟聊到了成人话题
,男同学就以激将法潮笑少女不敢,逼少女答应多人性行为的要求。
检警表示,少女和男同学发生性行为的过程当中突然反悔,但男同学却不肯放过她,叫唤
早已躲在房内等待的另外3名网友一起性侵少女,其中1名网友害怕出事没有参与,但在性
侵过程当中居然有人拿出手机拍照并录影,结束后威胁少女不可以说出去,直到少女家长
发现宝贝女儿异常阴郁,再加上男同学都在学校炫耀“成果”,事件才因此揭发。
性侵少女的2名男同学和2名网友进行问讯时,只有1人坦承犯行,其他3人都否参与性侵,
但该名坦承犯行的男同学却谎称是少女主动邀约多人性行为,他们觉得好玩才答应,殊不
知在唯一没有参与性侵的网友以及手机内的不雅照片和影片佐证,最后4人都被依妨害性
自主及儿少法函送法办。
有律师表示,2人以上对未成年少女强制性交,已涉犯刑法加重强制性交罪,将科处7年以
下有期徒刑,而拍摄不雅影片和照片的行为则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可处6个
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行为人是12岁以上未满18岁,将依《少年事件处理法》处理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66333
5.备注:
新北不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