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方调查也发现,女大生案发隔天验伤,下体处女膜有陈旧裂伤,但身上无其他明显伤势
: ,看不出有遭暴力胁迫;另调监视器画面发现,女大生离校时依偎在被告身上,形如情侣
: ,且被告所提供微信讯息,发现女大生曾积极邀男方到女大生住处,对话也未提及遭性侵
: 一事。
: 检方发现,女大生报案遭性侵后,仍与蔡男见面联系,对话内容看不出有厌恶、责怪对方
: 意思,甚至表明欣赏思念,加上女方也主动撤告,不想再追究,检方因此认定蔡男犯罪嫌
: 疑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假设女方完事后回去故意行色匆匆让监视器拍下
回去后然后再自殴成伤
然后再用聊天软件说为什么要性侵我,并且表达厌恶及责怪之意
并且断绝跟男生见面的机会,免得又被监视器拍下
这样提告性侵成功的可能性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