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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456 (好无聊......)
2017-05-28 12:36:11ETtoday
网交15岁国中妹“泪聊失恋”上床 男起诉辩:给她安慰
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在网络上认识一名15岁国中少女,2016年12月间两人约出来见面,随
后陈男将少女带回住处聊天,见少女聊到失恋时落泪,一边安慰对方,一边脱去少女衣裤
发生性关系,事后少女家长得知后气得提告;陈男则辩称,只是想给她安慰,否认涉犯妨
害性自主。检方侦查后,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少女为性交罪嫌将陈男起诉。
陈男侦讯时坦承,当天有将少女带回住处发生性行为,但坚持否认有妨害性自主之犯行。
他辩称,带少女回家后,一开始两人在聊天,但对方谈到失恋的事情时,他就搂抱少女想
给她安慰,后来双方就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对方并无反抗。
少女则称,当天陈男骑机车载她返回住处,在房间里她想起跟男友分手就开始哭,陈男一
边安慰她,一边慢慢让她躺在床上,随后还脱去她衣裤,上衣被脱掉时她有将双手伸起来
,陈男脱去自己全身衣物后,就开始亲她,最后两人就发生关系,过程中她都没有反抗。
检方认为,被告原系犯强制性交罪嫌,但经查,被告与少女发生性关系前,少女虽然都未
口头表示同意与否,但在脱去少女上衣时,她将双手举起以利被告之举动,过程中也未明
确表达不愿意之情形,被告所辩其认为对方也愿意发生性行为,尚非不可采信,本件既无
证据可认定被告以胁迫、强暴等违反少女意愿发生关系,难认被告有何强制性交罪嫌,故
此部分不另起诉,因此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少女为性交罪嫌起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28/9336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