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陈星工读生是不是成功带风向惹

楼主: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5-27 17:30:56
※ 引述《kmtrash (千哩吹徐像假如有人占你[)》之铭言:
: 林说过自己是小三
: 林也说过自己是被奸的。
: 但很多人拒绝相信奸的这个说法
问题在于,你的“奸”是指“通奸”、“诱奸”还是“强奸”。
我倾向相信“通奸”跟“诱奸”,毕竟一个是正反双方同意,另一个是作者自行定义。
但“强奸”?请问来自何处?
: 林跟有家室的人在一起,符合小三定义。
: 有如算式答案一样明显。
: 站在这点上大喊林是小三,简单,根本不用动脑。
: 台湾教育最喜欢这味。
: 林说自己是被奸的,是不愿意的。
: 这个已经不可能有“任何证据”去证明她的不愿意。
现在的确不可能证明他被“强奸”。
事实上,根本不需要。
因为就连作者,也从没提过“强奸”一词。
勉强沾得上边的,大概只有书中女方未成年这件事,
但我们也知道,未成年性交的指控不但没有根据,还有反面证据。
: 牵涉到许多复杂感情,人性,男女方互动,道德,
: 自我心理转换,受害者逃避机制,谎言...等等
: 这有如一个开放答案的申论题。
: 比“林是小三”这一题难解的多,
: 只能申论,永没有正确答案。
: 从小说,网志,参考其他受害者案例,自己的想像力,
: 包括毫无根据的一昧相信。
: 都是可以用的东西。
“毫无根据的一味相信,都是可以用的东西。”
既然你这么说了,等一下把“强奸”从帽子里变出来也没什么稀奇的。
我倒是讶异你没考虑到林是独角兽的可能性,还有人兽交的道德缺陷。
: 有没有可能,林一开始勾引自仰慕的老师成功,
: 根本很爽。
: 只是后来发现老师只是玩玩,就恼羞说老师诱奸?
: 当然有可能。
: 有没有可能,林在不愿意的情况下被老师硬上,
: 为了洗掉“被强奸”的伤害,只好跟老师交往,
: 看能不能把“被强奸”转换洗白成“跟情人做爱,没被强奸”?
: 也有可能。这种案例也不是没有。
这里偷换概念,
明明在讨论是否有“诱奸”这件事,却突然变成“强奸”。
当然,这种文字操作是很有效的。
毕竟一般人不熟悉“诱奸”的意义,但一看到“强奸”,火把就拿起来了。
: ==================
: 一个人被奸了,去告赢了,
: 也不一定能洗清自己被奸的伤害
: 插进去了。就不会拔出来。
: 被奸的受害人有许多逃避伤害的机制。
: 说服自己放下,寻求帮助,逼自己遗忘,
: 复仇,一直洗澡,跟对方交往,离开台湾,离开人世…
: 直到试到有用的方法前,被奸的伤害效果都会在。
: 从林的有限自白来看,林至少用了以上至少3种方法。
: 才消除痛苦。
: =====================
: 以上是我的申论题答案。
你的申论题答案,如果说是“诱奸”,我完全能接受。
问题是你马上又要把“强奸”这个词代入了。
: 但主要想说的是
: 开放性的申论题对于很多人来说 太。难。了。
: 也不一定具备相关技能与经验去探讨。
: (有的人连感情都没经历过)
: 尤其是喜欢决定性证据与黑白答案的人。
: 林是小三的确是一个比较简单不会错的答案。
: 去做申论题的都叫脑补。
: 其实真的是这样吗?
: 不一定
: 但脑补推论,其实就是一种动脑
: 不同脑补之间品质不同而已。
就像写小说一样。
可是请记得,你现在不是在讨论房思琪李国华,而是真实世界存在的人。
当你说强奸,或某些人谩骂母猪时,希望不只是脑补而已。
: 从脑补也可以推出林没有被奸
: 也可以推出林有被奸。
: 但是拿林是小三和已经成年来企图推翻
: 林是被奸的推论。
: 只能说自己懒得动脑还很得意笑别人失智呢。
如果这里的“奸”是指“强奸”,已成年这件事的确能够推翻一部份。
至于事后的交往,只能充当辅助证据。
但既然“强奸”来自你的想像力,我认为反方已经很有诚意了。
: 有家室的男生强奸成年女子。
: 为了逃脱被告去说服女生这是爱不是奸。
: 这种案例太多了。
: 照有些人逻辑,有家室男生去强奸成年女性,再跟他交往。
: 就几乎无敌了吗?
不是无敌,事实上的确有案例是被强奸后和犯人交往的。
但常理推测,以上应属少数。
当然这是我的个人偏见。如果有证据显示,事后交往代表有罪机率更高,我很乐意修正。
还是重复一次,当“强奸”只存在你的脑海,就算再薄弱的证据,都是多余的。
: 对于性侵和性自主,很多人认识的还太浅。
: 性侵后当然是要保留证据去报警啊,傻。
: 当一个人聪明的说出这句话时,就显示他的不聪明了。
: 被陌生人性侵,很多人会赶快报警。
: 但有一大部分被熟人性侵的,会选择隐忍不报警不提告。
: 有想过为什么吗。
的确,没人知道多少性侵受害者没有报警。
但你会因此“申论”,全台有50%的人是性侵犯吗?
同理,你在这里写的与其说是论说文,比较像抒情文。
: 合意和被奸。
: 表象看起来都是做爱。
: 对很多人来说,做爱只有爽,很简单
: 但GG插进女生后产生的其他东西,太复杂了。
也许我错怪你了,
一再把“诱奸”、“强奸”两词交叉使用,并不是企图操纵读者的情绪,
而是你无法分辨,
作者说的“诱奸”,一个介于感情道德法律之间的模糊地带;
还有“强奸”,一个白纸黑字的严厉指控。
但仔细想想,这比恶意玩文字游戏还可怕。
如果你真心认为“诱奸”和“强奸”没有差别,拜托你不要接近我国的法律系统。
甚至从道德层面来看,
“诱奸”是对方有所迟疑,但完全没有言语或肢体的拒绝。
“强奸”是无视对方反抗,强行侵犯他人身体。
也许站在“受害者”的立场来看,两者同样是相当痛苦的事。
但从“加害者”的角度呢? “诱奸”当下可能连自己都搞不清楚状况。
: 相信林的书,也是要让大家初次认识到被幼肩的人的心理部分。
: 旨意在希望不要有女生走上这条路。
: 我认为是社会对性侵重要认识的一步。
若是如此,应该把小说内容留在小说世界中讨论,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当拿到现实世界,发现搭不上的时候,还坚持用同样的意识形态贯彻整串讨论,
就会发生近一个月版上各说各话的乱象。
: 要替他报仇或是洗白?
: 林自己都不觉得有可能吧
: 补充:对性侵不了解的,建议看一下这个影片
: http://forgetfulbc.blogspot.com/2016/09/tea.html
: 另外,骂别人是小说派的
: 可以先看完小说再来评论吗?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
当你“申论”一个人是强奸犯,需要任何证据吗?
还是因为目标已经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所以没关系?
或是既然法律自有公评,你的发言无伤大雅?
请不要回答“他可以告我啊”。这不是法律问题,而是道德问题,是问你对自己的要求。
就像师生恋一样。
作者: teemo0330 (香菇)   2017-05-27 17:32:00
你跟书商的工读生认真什么啊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7-05-27 17:33:00
所以诱奸到底是什么?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7-05-27 17:34:00
说穿就是熟人性侵的案子阿只不过是刚好这小朋友对这老头有点好感
作者: 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机率纪录)   2017-05-27 17:35:00
找培培一起爱陈星 师生恋系的高潮了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7-05-27 17:35:00
这老头也很会唬 被他唬住了 很久之后才发现阿 被强暴惹该告吗 没证据告不成 当初被唬住也同意交往 那就是小三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27 17:37:00
有人以为强奸时对方就一定会反抗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7-05-27 17:37:00
小三就是欠教训 母猪 叭叭叭叭 那个老头的责任?没有
作者: BoXeX (心爱骑士团异端审判骑士)   2017-05-27 17:38:00
做完很久才发现这是强暴 了不起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7-05-27 17:38:00
因为没证据 所以小三都是自愿的 事后反悔想告人
作者: horseface (马脸)   2017-05-27 17:38:00
妈的夏林清信徒真的很多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7 17:39:00
一个花了7年了解到字义的高智商作家用字不精确的机率?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5-27 17:40:00
就说不一定是强奸了 有人阅读有问题哦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7-05-27 17:40:00
有些人好不好骗 在于你跟他熟不熟 很熟就好骗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5-27 17:40:00
林 访谈时明明说这是" 一位老师长年用职权 诱奸"强暴"性虐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7-05-27 17:40:00
那篇伪装得很有一回事实则空洞的文你也这么有耐心回成这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7 17:40:00
林奕含说诱奸,但这只是遮掩合意性交的遮羞布而已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5-27 17:41:00
可能恐男拉 认为很多女生是被男友性侵后交往的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7-05-27 17:41:00
你说不一定是强暴 那是你觉得又不是我觉得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5-27 17:41:00
女学生" 李国华这角色在现实生活有个原型 是林认识的老师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7-05-27 17:41:00
么一篇文..事实上法律根本没有诱奸这个词,诱奸这词跟本
作者: ericvbnm (肉肉肉)   2017-05-27 17:41:00
其实你搜他id就知道了 他上一篇也是爱偷换概念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5-27 17:41:00
理性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7-05-27 17:42:00
跟减肥女骂人吃美食引诱她吃东西一样智障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7 17:42:00
应该只是脑袋不清楚 底下推文讲字义 回政治的东西不相干的东西扯在一起好像就能证明什么又好像不能这样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5-27 17:43:00
强暴是有罪的 不是强暴是清白的 懂吗? 你可以说随便一个人清白 缺不能随便说一个人有罪 有点法治的概念好不好?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27 17:44:00
那篇脑捕文还被推爆 你就知道失智列车上有多少人了 XDDD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5-27 17:45:00
推这篇 74团目前的论述完完全全建立在强奸这件事上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27 17:45:00
随便说一个人有罪,自然有法律来惩罚随便说的人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5-27 17:45:00
是啊 所以很明显随便说一个人有罪别说符合法律 连道德都没有哦?
作者: killeralee (..............)   2017-05-27 17:47:00
工读生取暖文错了 是取暖推文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5-27 17:47:00
这几天已经好几篇偷换概念被推爆了 连乡民酸小三换成酸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7-05-27 17:47:00
不然干脆说林跟陈两个月交往叫浪漫60夜情你说好不好?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5-27 17:50:00
我不知道真相 当然不会说亦含小三 因为有可能被奸的 同理 我不知道真相 我不会说陈星强奸犯 因为也有可能是合意的啊我不是指原po啦 是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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