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2118620 (Howard)》之铭言:
: : 2016/9/7
: : 我小说拖拖拉拉写了这么久
: : 其实也只在讲一件事:
: : 把问题归咎于“没有说不”的受害人
: : “没有迅速报案”的受害人
: : 正是这样的文化支持着性的骚扰侵害事件
: : 也就是说 支持加害人。
: “没有说不”未必
: 如果你说不会被打或被杀,当然有可能不反抗
: 这是要看情况判断的
: 但是如果你被性侵了,还跟加害者交往
: 那社会大众看你的眼色本来就会很奇怪
: 你也不用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迫害妳
: 因为妳本身就非常人
: 看事情的角度自然跟普罗大众不一样
其实是普罗大众的"想像",跟现实不一样
很多人一定想像不到,被性侵后仍隐忍不说的人,
比想像中还多很多
至于跟加害者交往
推文的这个连结解释讲的很好
http://www.heart.net.tw/mind/defense.shtml
更白话一点就是
1. 承认自己被性侵 = 承认自己是受害者 = 受到社会眼光/压迫/责难
2. 自欺欺人,否认是性侵,继续假装过美好的生活 = 假装没事
(但内心的矛盾会很痛苦)
1的状况其实很难做到,一方面是要有足够的勇气,
另一方面代表要舍弃原本的生活
(但其实不管怎样都回不去了,但逃避的人不会意识到这点)
而究责的道路又困难重重,有多少人能撑过去?
(之前有人分享,就算有部分影片也还是很难定罪,但过程是漫长且痛苦的)
再加上心理学上,对于"受害者"这点,会有不正确的批判
请参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HZ7faTTaqA
虽然就道理上 承认自己是被害者 才是正确的
但 承认自己是个被害者 能获得多少好处?
能真正解脱, 还是这个社会会给他带来更大的痛苦?
连被诈骗金钱的人,都有可能因为觉得丢脸而不好意思说了
更何况是被性侵的?
至于跟对方交往,也不是无法理解的事情 (除了斯德哥尔摩)
原本A对B有好感,但很重要的一点,有好感不代表愿意上床
很多人就是不懂这点,连这点都不会分
被性侵后,以前有好感的部分并没有马上消失殆尽
再加上刚刚1和2的选择,有"丰富经验"的狼师又有机会在旁边搧风点火
自我逃避而选择自欺交往,假装自己不是被性侵的受害者
也不是不可能的
: 至于“迅速报案”
: 正常社会大众对性骚扰侵害案件的受害人期待
: 就是希望你
: “迅速报案”
: 如果不迅速报案
: 证据如何保存?
: 没有证据如何让加害者绳之以法?
: 再把没有把加害者绳之以法的错误
: 归咎到全体社会加害性骚扰侵害案件的受害者?
: 这个逻辑我实在不敢恭维
: 不迅速报案的原因是什么?
: 是被威胁、被胁迫?
: 还是那所谓的防卫机制?
: 事情都可以怪到防卫机制?
: 防卫机制到底是什么
: 说的清楚吗?
这个问题,我一直觉的不是"被害者不迅速报案"
而是这个社会没有真正的教大家 如何迅速报案
而且这件事情并不是"报案"两个字这么简单
例如说 遇到地震,你只跟小朋友说: "要跑喔"
这样有多少用处?
要往哪边跑? 什么时机点要跑? 正在摇的时候,还是稍停的时候?
要躲在桌子下,还是桌子旁边?
我们都知道台湾的防震教育依然比不上日本
那么,台湾的性侵报案教育,有做得好吗?
还是只跟你说:"要报案喔",就没事了? 问题就解决了? 还是更长更久的痛苦?
证据如何保存? 哪些证据有效? 谁可以帮我? 律师要多少钱? 免费的律师在哪?
怎么面对法庭? 父母反应不如预期时该怎么办?
大家会用什么眼光看我? 我该怎么面对对方的反控?
我相信这些问题在平常没事的时候,一定也没多少比例国高中生能完整回答
更何况是受到性侵,脑袋一片混乱的人呢?
所以,根本不是被害人有什么该做的没做好
而是这个社会有很多该教的事情,没有真正好好的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