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奕含案 谢震武1句话戳盲点

楼主: ianmon (Martian )   2017-05-26 16:41:58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铭言:
: ※ 引述《willowm4 (说书人柳豫)》之铭言:
: : 你会发现,只要认真看了大量林生前留下的文字、访谈,大多都会痛心痛骂加害者
: : 然后有人就会说“小说办案”、“粉丝骑士”
: : 但有没有发现,就是所谓的74,才会翻阅大量资料并思考得到结论!
: 可以不要再小说、网志办案了吗
: 文字显示这个人很痛苦,跟他实际上有什么遭遇
: 当然没有确实的关系
: 创造出文情并茂的的文章本来就是小说家的工作
: 你花个几年的时间磨练,也能写出几篇字字血泪感人肺腑的文章来
: 然而,这不代表你真的有经历过什么常人不能承受的悲惨经验
: 举个例子吧
: 阿翰事件中那篇“女孩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 作者也写得十分动人,也看得出她十分痛苦
: 但是难道能因此就说阿瀚有犯罪,或者对不起她吗?
: 到底“一个人很痛苦”表示“存在加害者”
: 这个逻辑是怎么来的?
: 小三74团可以不可以去动动脑子想想这个问题
: 如果光凭小说、网志、文章就能定人罪
: 阿翰现在已经在服刑了吧
哈哈 讲得头头是道 强奸国大神又出来开导了
当台湾迈入强奸大国 你心里一定很爽
过了那么多年终于有一群人跟你挺强奸犯交往的思维一样了
看的出来你努力洗版把大众思维导向一个强奸合理
这种努力真不容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看板 Boy-Girl
标题 Re: [求助] 不能说的秘密?
时间 Mon Dec 19 01:36: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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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彷考虑跟这个人交往?
其实原po若没有一点点喜欢这个人
根本也不可能同意在住处两人聚餐喝酒吧?
这样想想,其实也不需要提告或什么的搞那么麻烦
当作是男友未经你同意而已
也许这样还好过一点
最后修成正果也不是不可能
根本不能确定是被强暴
因为不确定原PO在酒醉的过程中没有答应求爱
也许有,但忘了
也有有,但事后后悔,也可能因此才在事后把保险套等东西都轻理掉?
因为有这个疑虑,不能轻易认定这就是强暴
所以说,原PO也可能是有什么东西漏掉没说,当然,只是可能
也有可能,你认为人家是强暴,人家认为你是仙人跳
所以说,如果真是这种情形,即原PO确有在酒醉时答应求爱
那么对方就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强暴
既然如此,两人其实交往也未必不可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6 16:44:00
就不要有人检举你手动置底wwww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7-05-26 16:52:00
也许他用心良苦~怕大家忘记~所以反复提醒 #1P9obnpA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5-26 17:12:00
这样不好喔~否定他看法不需否定他说话的权力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7-12-19 01:48:00
所以你鼓励原po跟强暴犯在一起?还是你只是想这样酸他?
作者: chouyihen (绒毛趴趴)   2017-12-19 01:55:00
我都不知道台湾落后到跟中东国家一样,鼓励女性跟强暴者在一起呢,真让我大开眼界
作者: Godwithme   2017-12-19 01:57:00
照这逻辑 走在路上被抢劫也要当作是送钱给贫穷小孩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2-19 01:57:00
原PO对这个男的当然有点意思才会邀进房里关起门来喝酒这跟走在路上被陌生人袭击是完全不同的情况我想,若真对这个人有意思,何不循这个思路走,也许人家还肯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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