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法治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邱太三关说“老婆回任” 爽领退休金四千万?
3.完整新闻内文:
司法院公共关系处刘格伦处长(右一),常年负责国会联络,对宋法官的回任“过程”,
不可能完全不知情。
(法治时报2017/5/23台北报导)法务部长邱太三,于100年时,利用民进党党团及派系力量
,强势关说司法院,以比照中国共产党的“双规”作法,要求司法院在“规定时间”内,
做出“规定的事”:要在民国100年年底以前,发出其妻“宋富美法官”回任之“派令”
。
该作法,历经五年三个月之后,终于收到“成效”!
今年一月,经证实,民进党法务部长邱太三之妻─“法官宋富美”,确实已经办理“退休
”,开始领取退休金。
根据法界人士粗估换算,宋富美的终身退休俸,如果顺利领取,应该是可以领到三千七百
万至四千万三百万元左右!
法务部长邱太三,是在民国100年四、五月时,利用国民党在国会推动“法官法”之立法
,且须进行“政党协商”,就带着他的亲密好友─检察官陈瑞仁,一起找上民进党党团出
面,向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及司法院施压关说,要求司法院必须让他老婆宋富美“及时”回
任法官。
邱太三部长的太太宋富美是民国四十五年次,依照规定,年龄超过五十五岁,就不得回任
法官。
因此,民国100年那一年,是他老婆“回任法官”的最后年限,只要司法院的作业稍有“
延误”,就是一百年如果没有回任成功,就会因为年龄超过年限,再也没有机会回任法官
,当然也就不可能领取高额法官退休金了!
宋富美法官“回任案”一成立的当时,司法界的高层官员与法院同事,就有传出不满声音
,认为邱太三与他太太,在外经营人脉多年,政商关系良好,实在不需要回来办理“法官
回任”,想要领取法官高额的终身俸。
甚至,还有传言,她太太一回任,就要求减少分案,传言是否属实,已经多年难以查证,
但是,法院内部人士对她有微词,则是多少闻得出。
据了解,宋富美法官确实已于今年一月办理完成退休手续,开始领取法官终身俸的退休金
。
因为个资法的规定,宋富美法官领取的退休金实际金额多少,外人无法得知,不过,司法
院的资深官员推算,宋富美法官每月应该可以领取十三万到十五万左右的退休金。
宋富美法官是在民国100年10月才开始回任法官,然后,在民国106年1月办理“走人”“
领钱”。
也就是说,在经过短短的“五年三个月”的回任之后,她就可以利用法官的优退制度,为
她获得大约四千万左右的收入。
依照国人平均寿命推算,女性为八十四、五岁,宋富美今年刚满六十一岁,每月领取
13-15万元,乘以24年,等于3744万至4320万之间。
邱太三夫妻这种作法,司法界的官员普遍不认同,甚至有人指出,外界对于法官比一般公
务员“高出”的“司法加给”以及“140%”的加乘,已经很有意见,宋富美法官这种为
了“高额退休金”而“短期回任”的作法,无异给目前一般正常上班,没有离职再回任的
法官狠狠打了一记闷棍。
据司法高层人士透露,邱太三在100年的“关说”“及时”让太太回任法官一事,会引起
不满的主因是,邱太三的“双规”要求太过份!
也就是说,邱太太如果低调回任,也就算了,偏偏还利用“政党协商”,要求
比照中国大陆共产党最盛行的“双规”作法。
司法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规定的动作”!
当时邱太三的“双规要求”是要求要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即民国100年以前”,作出
规定的动作:“发出宋富美法官台中高院派令”。
司法院为了达成马英九的“司改政绩”(通过法官法,建立法官退场机制),只好拚命努
力,配合邱太三的“双规要求”,但因“回任法官”直接派“二审”者,史无前例,最后
,只好改派台中地院。
司法院为了达成邱太三以及民进党的双规要求,伤透脑筋,最后,不得已,透过政党协商
“传话”,希望谅解,只能硬是塞给台中地院,让台中地院凭空多出一位法官。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cms.altruistictech.org/documents/1495393933.html
5.备注:
民国一百年就能关说? 敢动阿扁者将被打入十八层地狱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