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学在学时曾修过吴陈镮您的课
这次不好意思要对您提出不同意见书
基本上一位理性思辩之人是不太会用“绝无可能”此种字眼的
其实早在廿年前也就是1997年读高中生物时就曾想过
是不是有可能让两位同性之人孕育出属于自己基因结合的下一代
当时就有想过是不是可以将女性卵子染色体取出置入另一已移除染色体之精子
或者将男性精子染色体取出置入另一已移除染色体之卵子
进而将此卵子或精子与其同性伴侣之精卵结合孕育出基因传承自她/他们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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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如此发想早在十年前就已不再是幻梦
2007年4月14日
精原干细胞成功研发取骨髓造精子想怀孕不必借种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3857
2009年6月19日
干细胞造精子女女生子不是梦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5724
2012年10月11日
同性可以生育?! 利用干细胞培养精子卵子有望实现
http://www.nownews.com/n/2012/10/11/383230
2014年12月25日
皮肤细胞造出精卵,同志伴侣、不孕症患者无须借种也可生小孩?
http://technews.tw/2014/12/25/ips_tech_make_pgcs
2015年2月23日
同性成年人皮肤细胞可制精子卵子“两父宝宝”两年内成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0223/19051776
2016年9月17日
无法想像!同性恋也可以生育自己的孩子了,同性生育解密
https://kknews.cc/zh-tw/science/vrz9g4.html
由此可见科技包括生物科技是无限可能的
实在不适合以“绝无可能”如此字眼来武断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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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之所以会有那样的奇想是因为当时自己很爱很爱一位男生
我高中是读男校 他是我高中同学 也就是所谓的日久生情
我是看到他天真可爱内心纯洁无瑕如同白纸才喜欢上他的
我自认把他当成一位女孩在喜爱 可是他生理上毕竟是男性
一度我也对喜欢上男生的自己无法接受
觉得:“怎么会这样?我怎么会爱上一位男生?”
后来换个角度转念心想 如果能够超越世俗框架束缚爱上同性之人
这样的爱岂不是比一般异性之恋更能够证明这是“真爱”
因为这世上有诸多艰难险阻碍着妳/你都奋不顾身义无反顾爱着她/他了
如此更可确信自己确确实实真真切切真心真意深爱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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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自己心理建设接受自己喜欢上同性这事实是真爱
有了真爱这基础之后自然就产生勇气 后来就勇敢向他告白
但得到的答案是 两个男生又没有办法爱爱 更没有办法生育繁衍后代
当时其实不好意思告诉他其实同性之间也是可以有性行为的
但他对于无法繁衍后代的质疑确实让我伤脑筋 因此才会有染色体移植的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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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其实和他有同床共枕眠过 有一天晚上睡前气氛很好
曾经有个念头一时冲动想问他:“可以吻你吗?” 可是终究是开不了口
于是我和他的同性之爱也就自始至终停留在纯纯的爱
※ 引述《kirbya (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东森新闻
: 2.完整新闻标题:
: “同婚非普世人权” 大法官吴陈镮:同性绝无繁衍后代可能
: 3.完整新闻内文:
: 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宣告《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15位大
: 法官中有两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见。大法官吴陈镮在“不同意见书”中说,同性婚姻不是
: 普世保障人权,应由立法或全民公投决定,他也提到,同性绝无繁衍后代可能。
: 吴陈镮表示,《宪法》保障婚姻自由限于一夫一妻,婚姻乃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一男
: 一女适法结合关系,为社会形成与发展基础,乃一种受《宪法》制度性保障的制度(
: Institution),具有深植人心的社会及文化意涵,可能因不同社会而有巨大差异,反映
: 一个国家社会及文化价值观。
: 吴陈镮指出,是否变更,涉及整个社会及文化价值观变动,并非一味地仿效他国作法即可
: ,而应由代表全国民意之中央立法机关,经由立法程序的间接民主程序;或由全国民众透
: 过公民投票,创制立法原则的直接民主程序决定。
: 吴陈镮说,现行《民法》规定婚姻以一男一女为限,“多数意见反客为主、倒果为因,认
: 婚姻自由不限于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均受《宪法》之保障,逻辑谬误。”
: 吴陈镮表示,我国育龄妇女总生育率长期持续下降,已成为世界生育率最低国家之一,行
: 政院乃发布实施《中华民国人口政策纲领》,倡议改善择偶环境,增加结婚机会,倡导适
: 龄婚育,提升生育率,缓和人口高龄化速度,维系家庭功能,维持合理人口结构,以有助
: 于社会永续发展。
: 吴陈镮表示,因个人意愿或个人特殊生理因素,一夫一妻之婚姻固有不繁衍后代者,但同
: 性别二人间之结合,基于生理上差异,则绝无繁衍后代可能,因该差异所生社会生活功能
: 角色上之不同,而为差别对待,“其目的系为维系人伦秩序、健全家庭制度、繁衍后代、
: 提升生育率、养育子女、缓和人口高龄化速度、维系家庭功能、维持合理人口结构,使社
: 会、国家得以永续发展之重要公共利益。”
: 吴陈镮说,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既受《宪法》制度性保障,未以婚姻制度保障同性别二人之
: 永久结合,自不生违反《宪法》第7条平等原则问题。
: 吴陈镮认为,《世界人权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 )、《欧洲人权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 Fundamental Freedoms) 及《美洲人权公约》等(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 Rights)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均规定仅有异性得以结婚。
: 吴陈镮表示,两公约人权事务委员会(the Human Rights Committee)、联合国人权事务
: 高级专员(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及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 Court of Human Rights)又分别认定同性结婚不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国际法及
: 欧洲人权公约所保障人民自由或权利,全球复仅有一成多一点点的国家承认同性婚姻,故
: 同性婚姻显然并非普世保障人民自由或权利。
: 吴陈镮提到,目前联合国共有193个会员国,全球仅有21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15个国家
: 承认同性伴侣,承认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侣之国家合计不到两成,国际社会就承认同性婚姻
: 或同性伴侣尚未形成共识,亚洲各国亦无任何一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侣。
: 吴陈镮认为,根据大法官释字748号解释,有关机关必须在2年内完成立法或修法,无疑阻
: 碍人民就此深具社会与文化意涵议题,透过民主程序审议及辩论机会,且降低持不同意见
: 者继续对话,与彼此进一步了解及包容可能性,至为遗憾。
: 司法院共有15位大法官,除黄瑞明回避审理本案,共有12名大法官赞成同婚,另外,吴陈
: 镮提“不同意见书”、黄虹霞提“部分不同意见书”。吴陈镮2015年获任命为大法官时,
: 就曾表明“不赞成同性婚姻”。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25/931601.htm
: 5.备注:
: 干你妹北七大法官
: 你是上帝吗 是不是普世价值是你说了算吗
: 喜欢异性还是同性 是上帝决定的
: 就像左右手撇子一样 很自然的东西
: 你敢质疑上帝?你会遭天谴
: 全世界只有不到两成承认同性婚姻 所以你就觉得我们也不应该承认?
: 那全世界只有两成承认台湾的存在 是不是就要直接投降给中国?
: 只会看别国家目前怎么做 那跟白痴法官按照两公约人权判决有啥两样
: 一直强调繁衍 地球人口早就爆炸了好吗
: 台湾经济不会好也是因为人太多 工作太少
: 生育率低又怎样 高才惨啦 人少一点才适合台湾好吗
: 优先该淘汰的就是吴法官你这种人
: 领那么多钱 讲出来的话不如小学生
: 只会讲干话的法官 留你何用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