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rbya ( )
2017-05-25 09:30:331.媒体来源:
东森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同婚非普世人权” 大法官吴陈镮:同性绝无繁衍后代可能
3.完整新闻内文:
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宣告《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15位大
法官中有两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见。大法官吴陈镮在“不同意见书”中说,同性婚姻不是
普世保障人权,应由立法或全民公投决定,他也提到,同性绝无繁衍后代可能。
吴陈镮表示,《宪法》保障婚姻自由限于一夫一妻,婚姻乃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一男
一女适法结合关系,为社会形成与发展基础,乃一种受《宪法》制度性保障的制度(
Institution),具有深植人心的社会及文化意涵,可能因不同社会而有巨大差异,反映
一个国家社会及文化价值观。
吴陈镮指出,是否变更,涉及整个社会及文化价值观变动,并非一味地仿效他国作法即可
,而应由代表全国民意之中央立法机关,经由立法程序的间接民主程序;或由全国民众透
过公民投票,创制立法原则的直接民主程序决定。
吴陈镮说,现行《民法》规定婚姻以一男一女为限,“多数意见反客为主、倒果为因,认
婚姻自由不限于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均受《宪法》之保障,逻辑谬误。”
吴陈镮表示,我国育龄妇女总生育率长期持续下降,已成为世界生育率最低国家之一,行
政院乃发布实施《中华民国人口政策纲领》,倡议改善择偶环境,增加结婚机会,倡导适
龄婚育,提升生育率,缓和人口高龄化速度,维系家庭功能,维持合理人口结构,以有助
于社会永续发展。
吴陈镮表示,因个人意愿或个人特殊生理因素,一夫一妻之婚姻固有不繁衍后代者,但同
性别二人间之结合,基于生理上差异,则绝无繁衍后代可能,因该差异所生社会生活功能
角色上之不同,而为差别对待,“其目的系为维系人伦秩序、健全家庭制度、繁衍后代、
提升生育率、养育子女、缓和人口高龄化速度、维系家庭功能、维持合理人口结构,使社
会、国家得以永续发展之重要公共利益。”
吴陈镮说,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既受《宪法》制度性保障,未以婚姻制度保障同性别二人之
永久结合,自不生违反《宪法》第7条平等原则问题。
吴陈镮认为,《世界人权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欧洲人权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及《美洲人权公约》等(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均规定仅有异性得以结婚。
吴陈镮表示,两公约人权事务委员会(the Human Rights Committee)、联合国人权事务
高级专员(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及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又分别认定同性结婚不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国际法及
欧洲人权公约所保障人民自由或权利,全球复仅有一成多一点点的国家承认同性婚姻,故
同性婚姻显然并非普世保障人民自由或权利。
吴陈镮提到,目前联合国共有193个会员国,全球仅有21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15个国家
承认同性伴侣,承认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侣之国家合计不到两成,国际社会就承认同性婚姻
或同性伴侣尚未形成共识,亚洲各国亦无任何一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侣。
吴陈镮认为,根据大法官释字748号解释,有关机关必须在2年内完成立法或修法,无疑阻
碍人民就此深具社会与文化意涵议题,透过民主程序审议及辩论机会,且降低持不同意见
者继续对话,与彼此进一步了解及包容可能性,至为遗憾。
司法院共有15位大法官,除黄瑞明回避审理本案,共有12名大法官赞成同婚,另外,吴陈
镮提“不同意见书”、黄虹霞提“部分不同意见书”。吴陈镮2015年获任命为大法官时,
就曾表明“不赞成同性婚姻”。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25/931601.htm
5.备注:
干你妹北七大法官
你是上帝吗 是不是普世价值是你说了算吗
喜欢异性还是同性 是上帝决定的
就像左右手撇子一样 很自然的东西
你敢质疑上帝?你会遭天谴
全世界只有不到两成承认同性婚姻 所以你就觉得我们也不应该承认?
那全世界只有两成承认台湾的存在 是不是就要直接投降给中国?
只会看别国家目前怎么做 那跟白痴法官按照两公约人权判决有啥两样
一直强调繁衍 地球人口早就爆炸了好吗
台湾经济不会好也是因为人太多 工作太少
生育率低又怎样 高才惨啦 人少一点才适合台湾好吗
优先该淘汰的就是吴法官你这种人
领那么多钱 讲出来的话不如小学生
只会讲干话的法官 留你何用阿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5 09:31:00这种人也能当大法官?法官资格怎么来的?
作者: Gossiking (八卦王) 2017-05-25 09:31:00
喔喔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25 09:31:00法盲森气气惹
30年之后,想自己跟自己生都可以...还同婚不能生...
作者:
tanger (阿棠)
2017-05-25 09:32:00先帮良心大法官补个血
作者:
madden (《我是一个小说家》)
2017-05-25 09:32:00烂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5-25 09:33:00全世界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废死 所以我们该废死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7-05-25 09:33:00
说的蛮好的阿,普世价值也不是甲甲说了算阿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7-05-25 09:33:00原po自己在备注先崩溃了厂厂
作者:
xiemark (aisinjuro)
2017-05-25 09:33:00生不出小孩的家庭?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5 09:33:00我以为异性恋结婚每一个都生10个才是普世价值呢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17-05-25 09:33:00结婚五年内没繁衍后代的请解除婚约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5-25 09:33:00吴的发言基本上跟萌萌差不多 只去掉了情绪性发言 像这篇文备注那种
作者:
k37440 (k37440)
2017-05-25 09:34:00婚姻不是为了生小孩吧?我觉得让甲甲结婚只是为了他们能享受民法某些权利
作者:
torrest (torrest)
2017-05-25 09:34:00那留你又有何用?
作者: miguel1968 2017-05-25 09:34:00
这款叫良心大法官?你自己摸著良心问自己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5 09:34:00以后异性恋如果没生小孩或生太少全部犯法
作者: greensaru 2017-05-25 09:34:00
可以帮别人养小孩啊~~~~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7-05-25 09:34:00
这确实是良心大法官阿,也只有他愿意当黑脸
作者:
GSHARP (Mr.Q)
2017-05-25 09:35:00#备注崩溃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5-25 09:35:00等等 你说只有上帝能说普世价值 那挺同的又可以说
作者: daihc (大猪头爱大美女) 2017-05-25 09:35:00
这不单是法盲 社会学/经济学也是鸭蛋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7-05-25 09:35:00
民主政治不可能有100%的支持,有黑脸才正常
人权跟普世价值跟繁衍后代 喇在一起说..逻辑不通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25 09:35:00法盲都希望贵国大法官是医言堂呢
结婚跟生育是有鬼关系喔,要跳针不会开Youtube听喔
作者:
Newtype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2017-05-25 09:35:00挺同恐怖份子ㄎㄎ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7-05-25 09:35:00他在2015年上任的时候就反对到底了 所以这次投不同意很正常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7-05-25 09:35:00人口不足是国安问题 已经不是挺同反同的问题 你也太自私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7-05-25 09:35:00因为是蒋干话..所以意见不被采纳啊
作者:
qqqmmm (秃毛狗)
2017-05-25 09:36:00推中肯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5 09:36:00原来是LIS推荐人选喔呵呵
作者: esho (风沙星辰) 2017-05-25 09:36:00
所以不能繁衍后代就不能结婚? 那天生不孕症的和黄昏之恋的都不应该结婚囉?
干脆公投每个异性恋结婚都要生10个,没生的婚姻无效
作者:
qxpbyd (qxpbyd)
2017-05-25 09:37:00提生育率干嘛 好像说同婚过了 生育率就会下降?
作者: daihc (大猪头爱大美女) 2017-05-25 09:37:00
婚姻权是基本权还是从基本权衍伸而来的 本就有讨论的空间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7-05-25 09:38:00不生的异性婚是选择题 同性婚是不生必然结果 懒觉比鸡腿
作者: daihc (大猪头爱大美女) 2017-05-25 09:38:00
任何事物讨论后都会有观点上的差异 不可能有绝对的是非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7-05-25 09:38:00
两个甲经过一世代后=0,异性恋至少还有得选
作者:
yattin (作茧自缚)
2017-05-25 09:39:00吴陈镮那份不同意见书只有末段的结论我觉得有参考价值,就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7-05-25 09:39:00但是她不被其他的大法官认同~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7-05-25 09:39:00推正常的大法官。
作者:
NuClei (肉松王)
2017-05-25 09:40:00中肯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7-05-25 09:40:00异类的大法官吧
作者:
yattin (作茧自缚)
2017-05-25 09:40:00是重大社会分歧议题,司法权介入并不比透过立法权调和适当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5 09:40:00接下来是不是要扑杀肥宅惹?反正肥宅也没有繁衍后代可能
作者: arceus 2017-05-25 09:40:00
鬼岛两大问题 人口过多(2kw人挤一座小岛) 跟鬼父太多
作者:
nosay (拥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统)
2017-05-25 09:40:00生育率低你不去怪白痴政府 ~ 你来讲普世价值??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7-05-25 09:40:00
甲甲连民主的基本精神都没有,还说人异类 科
作者:
Vett (Vett)
2017-05-25 09:40:00这篇狂甲入侵 先补补血
作者:
yattin (作茧自缚)
2017-05-25 09:41:00其他关于受理不符程序跟平等原则的操作就颗颗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25 09:41:00森七七 都赢那摸多 ㄏㄏ
作者:
madden (《我是一个小说家》)
2017-05-25 09:41:00中肯
如果限制他们结婚而跑去跟异性干炮生一堆缺陷人才麻烦
作者:
tibau (磨练心智)
2017-05-25 09:42:00说的好
作者: gz 2017-05-25 09:44:00
推.不能生育的男女也该禁止其结婚
作者: gee0123 (gee0123) 2017-05-25 09:45:00
是不能反对哩~~~甲甲森7
作者: Levelmax99 2017-05-25 09:46:00
推 逻辑谬误
作者: gazelle74 2017-05-25 09:46:00
竟然公然反对懒叫塞屁眼
作者:
craig (喵呜~(づ′▽`)づ~)
2017-05-25 09:46:00所以无法受孕或无子的夫妻也要强制他们离婚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7-05-25 09:47:00那单身的也不能存在好了
作者:
rhox (天生反骨)
2017-05-25 09:47:00好哦,以后不打算生小孩的全部不准结婚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25 09:47:00代理孕母不要开放给甲甲就好了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5-25 09:47:00
怎么觉得记者断章取义跟原本讲的感觉差很多...
作者: hanghking (万) 2017-05-25 09:48:00
原po反串?
作者:
Jin63916 (摳幫瓦)
2017-05-25 09:48:00这个论点很弱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5-25 09:48:00废话不是重点
结了婚又不生的男女要不要强制离婚 反正他们也不会繁衍后代
作者:
ron1991 (荣恩)
2017-05-25 09:49:00补血,狂甲会来嘘
其实陈也没讲错啦,原PO好像没搞清楚什么叫普世价值
作者:
muserFW (根毛)
2017-05-25 09:51:00那法国大革命前全球只有没几个民主自由国家 民主自由在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25 09:51:00
那要不要限制高龄的人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