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未明讲修民法或立专法 蔡易余:无三小路用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82609 联合报
大法官今针对同性婚姻释宪案,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宣告“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
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以法律保障同婚,但大法官并未指明应另立专法或修改“民法”保
障同婚权益。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批评,大法官未讲清楚是制度还是民法违宪,最后仍会沦
于民法与专法的战争,大骂“真的是无三小路用!”
蔡易余今下午受访时表示,大法官从头到尾都是“蘸酱油派”,只会制造问题、没有解决
问题,关键在于,是制度还是民法违宪都不讲清楚,最后仍会沦于民法与专法的战争。
蔡易余日前提出“民法亲属编增订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以在民法中增订第八章“同性婚
姻”方式,保障同性婚姻与其子女扶养权利。
蔡易余表示,他虽然有自己的版本,但大法官的释宪仍无法支撑他的版本,“这件事从释
字748号无法解决获得任何支持,只说这个状况不合理,但要如何解决都没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