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星老婆手写心声曝光!“我沉默了8年...

楼主: alphabear (我要吃自助餐)   2017-05-24 13:25:41
※ 引述《trc4231 (dick)》之铭言:
: 各位可以想想,只要换了一个女学生受害人,同样的谈判场景应该出现过很多次了。这大
: 概是他脱罪的标准作业流程,因为他的老婆不知已经帮他处理过多少次相同的麻烦,利用
: 台湾通奸罪的漏洞,让受害者因害怕而放弃追究。
: 这并不是单纯婚外情事件,而是如林奕含在访谈中所说的”诱奸”,这个事实花了她七年
: 的时间才弄明白。狼师利用台湾法律的漏洞,不断的与女学生发生关系,他对她们是没有
: 情与爱的,他爱的只是自己,爱的只是学生的肉体。等到玩出麻烦后,再请出”老婆”这
: 个护身符来解决。他是一个惯犯,因为受害的女学生不只一位,而他的老婆大概也不只一
: 次和他合演这样的”谈判原谅”戏码。
: 用”婚外情”来形容这样的惯犯行为是不正确的,如同林奕含所说,这种人的爱情观是”
: 畸形”的,这样的人是不可能会去爱另一个人,他的脑中缺乏同理心。假如一个女孩子因
: 为我过去对她的行为而自杀,我怎样也不会原谅自己,这是身为一个人正常该有的良知。
: 的确,按台湾目前的法律是很难証明他有罪的,他也许不会去坐牢,但这不代表他无罪,
: 这个社会还是要以舆论、道德或其他方式来让他付出代价。假如他不但无罪甚至整个社会
: 也认为他一点错都没有,那岂不是为他一直以来的这些行为背书。意味着他可以回去教书
: ? 继续和女学生发生关系(反正老婆也默许同意)。补习班的招生海报甚至写着”补教界的
: 马英九,请管好自己的女儿”。到了这个时候,台湾成了真正的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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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
跟我想的一样.
但每周五的"新闻面对面"都会把
私改会的"通奸除罪化"拿出来嘲弄一翻,
让我看了森77好想用遥控器砸烂电视喔.
电视里的名嘴们跟主持人都是公猪,
干干干干干公猪公猪,
我一定要认识妳们的女儿,嘿嘿.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7-05-24 13:28:00
通奸除刑罚才对,并没有除罪。民法还是可以告的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7-05-24 13:31:00
民法可告,但是法官就不一定赔钱
作者: craig (喵呜~(づ′▽`)づ~)   2017-05-24 13:42:00
人家通奸除罪化除的是刑事罪,但是他们看起来巴不得连民事都除罪,迫不及待想乱搞台面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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