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壹周刊
2.完整新闻标题:
偷腥男瞒已婚搞外遇曝光 竟告小三4条罪
3.完整新闻内文:
※ 新北市[m谢姓女子和已婚的黄姓男子交往后,直到去年才惊觉自己成了小三,她要求分手并索取50万元分手费不成,扬言要到黄妻工作处“让她业绩长红”,并传讯息给黄男亲友称“请他不要在外面乱搞女人”,不料反被黄男控告涉犯强制、恐吓、恐吓取财未遂、加重诽谤等罪嫌。但台北地检署认为谢女并未实际骚扰黄妻,且因受骗误当小三而索取分手费以弥补受创身心,不构成恐吓、加重诽谤等罪,今处分不起诉。
处分指出,谢女(30岁)和黄男交往约2年,直到去年6月才知黄男原来已婚,害她惨当小三,于是要求分手,并索讨50万元分手费,却遭黄男拒绝。
谢女便从去年6月起,用脸书传讯给黄男亲友称“请叫他不要在外面乱搞女人”,并在自己的脸书页面写道“2年的过程…原来我只是小三…”等文字诉苦。
另外,谢女也传LINE给黄男,扬言要到黄妻工作地“让她业绩长红”、“我已经看过你老婆本人”、“下周我就会去你公司了”等语,黄男因此怒告她涉犯强制、恐吓、恐吓取财未遂、加重诽谤等罪嫌。
谢女辩称她起初要求100万元分手费遭拒,改索取50万元,黄男还是不给,还一直砍价。她称要分手费只是想弥补心情,没有要藉钱刁难或挽留黄男。她称要让黄妻业绩长红,是指要找黄妻消费,没有要伤害对方,谢女称因为黄男对外都称已离婚、自己带小孩,她传讯给黄男的亲友,是想让亲友知道黄男都在外面做什么事。
黄男则向检方坦承有和谢女发生婚外情性关系,且隐瞒已婚身分和谢女交往。
检方勘验双方的LINE对话纪录,发现谢女曾多次传“你有妇之夫”、“为什么你要骗我去旅馆”、“你明知道分手了。为什么还要跟我上床”等讯息给黄男,可见谢女因不满遭黄男欺骗,自觉身心受创而要求金钱弥补,并非藉婚外情勒索。
另外,谢女扬言要找黄妻等言语,并没具体表示要加害黄男、黄妻,且没有实际骚扰黄男及黄男家人,因此不构成强制、恐吓、恐吓取财未遂等罪。
至于加重诽谤部分,因黄男自承当初没有主动表明已婚,因此谢女并非捏造虚伪情节,而是以当事人身分对外曝光黄男有婚外情,希望不再有其他女子受害,此部份攸关维护婚姻制度、善良风俗之公益,属可受公评之事,善意发表不予处罚,因此今处分全案不起诉。(游仁汶/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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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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