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三挡《人民团体法》修正 绿委批:凭什么帮妇联会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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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会靠着《人民团体法》第49条的“霸王条款”自订人事、经费章程,免于政府和外界
的监督,目前仍坐拥近400亿资产,每年有3亿利息收入。民进党立委赖瑞隆等人提案修正
《人民团体法》,增订解散充公条款并删除“霸王条款”,但连续三度在院会遭国民党阻
挡,被退回程序委员会,迟迟没有进展。
赖瑞隆提案修正《人民团体法》,原定今日院会一读付委,但国民党仍然提出异议,连续
三个礼拜,三度被退回程序委员会。赖瑞隆痛批,国民党难道不是做贼心虚吗?不支持修
法就是在护航妇联会。
当初内政部在1990年让妇联会登记为政治团体,但《人民团体法》中的第49条“霸王条款
”为妇联会量身打造,妇联会得以规避主管机关内政部和法律规范,自订人事、经费章程
,所有资金流向不需公开。
内政部曾下最后通牒,要求妇联会提供劳军捐的经费流向,未来不排除解散该团体,赖瑞
隆表示,政府若未修法就解散妇联会,担忧数百亿资产将流向少数人口袋,因此提案修法
增订政治团体监督及解散条款,但国民党的最为,让人不怀疑妇联会与其关系亲密都很难
。
赖瑞隆认为,修正《人民团体法》是为了让所有政治团体回归到法律规范,让资金、人事
更加透明公开,国民党并没有理由阻挡。
备注: 9.2不意外,妇女团体有400亿资产真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