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挺通奸除罪 郑运鹏:婚外情应高额赔偿

楼主: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7-05-19 11:01:47
挺通奸除罪 郑运鹏:婚外情应高额赔偿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19002533-260407
2017年05月19日 10:41 杨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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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国是会议昨决议通奸除罪化,民进党立委郑运鹏今表示,这是少数他对司改国是会议
按赞的主题。
郑运鹏以“婚外情应该高额赔偿”为题指出,他用这样的标题是自我保护的做法,因为用
支持“通奸除罪化”有点太刺激,他表示,这个议题本身就有两个天生的致命标签—“通
奸”、“除罪化”。郑运鹏说当“通奸”换成“婚外情”,以情代替奸字时道德上会缓和
很多,而“除罪化”换成“高额民事赔偿”,也会帮助理解,因为“除罪”这个法律用语
指的是刑事除罪,但会让人以为是完全不用负责任。
郑运鹏认为在法律实务上,落伍的刑事上的通奸罪最后大都演变成“夫妻共同坑杀小三和
小王”,吃亏最大的常常都是被“诱拐”的痴情第三者,除了人才两失外,还得面临司法
压力。
郑运鹏要大家想想,把婚外情的配偶和第三者抓去关,有什么意义?他认为“在极端的状
况,最倒楣的会是受伤又不愿意或没有能力离开家庭的另一半,被破坏家庭,还要照顾被
关的配偶,有够衰小。”郑运鹏认为,让破坏家庭的双方,负起高额民事赔偿责任,这对
配偶和小孩来说,是最实质的保障。
(中时电子报)
文章来源:郑运鹏脸书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5-19 11:02:00
低能才觉得鞭刑有用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7-05-19 11:02:00
同性恋都要合法了~为什么通奸不能合法?还赔民事咧?呵
作者: gerund (动名词)   2017-05-19 11:02:00
郑这烂咖下次一定落选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7-05-19 11:03:00
外国呢?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9 11:03:00
通奸罪就是拿来仙人跳的工具啊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5-19 11:03:00
智障Y
作者: hwinlife (alwin)   2017-05-19 11:06:00
如果不严重而无罪化,为何要加重民事?应就配偶实际损害判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5-19 11:06:00
先把配套做好吧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19 11:08:00
北七喔 都已经不认为是罪了为什么要高额民事赔偿会用刑法处理表示侵害大到一定程度 现在觉得也没这么严重那民事赔啥小 要人赔精神损失麻烦证明拿出来台湾会这么乱就是智障可以当立委吧我想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05-19 11:18:00
由由旅游首选
作者: jungle01   2017-05-19 11:18:00
债务不履行 给付迟延 不完全给付没刑罚一样有民事赔偿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7-05-19 11:18:00
偷情可以当作离婚责任理由就够了不离婚 就没有妨害婚姻关系的问题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7-05-19 11:19:00
能理解成通奸合法 这大脑真是太了不起了
作者: dferww55   2017-05-19 11:20:00
欧美就是这样,请参考老虎伍兹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19 11:26:00
我也觉得要告民事顺便离婚也判一下 大家比较省时间
作者: infor (pty)   2017-05-19 11:31:00
可恶 除去刑法,怒
作者: MK250 (键盘)   2017-05-19 11:39:00
XD 某楼不懂装懂结果马上被打脸...
作者: StephenMary   2017-05-19 11:41:00
楼上民刑不分...是包青天看太多喔
作者: MK250 (键盘)   2017-05-19 11:47:00
楼上S大跟我看的是同一个人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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