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通奸除罪 郑运鹏:婚外情应高额赔偿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19002533-260407
2017年05月19日 10:41 杨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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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国是会议昨决议通奸除罪化,民进党立委郑运鹏今表示,这是少数他对司改国是会议
按赞的主题。
郑运鹏以“婚外情应该高额赔偿”为题指出,他用这样的标题是自我保护的做法,因为用
支持“通奸除罪化”有点太刺激,他表示,这个议题本身就有两个天生的致命标签—“通
奸”、“除罪化”。郑运鹏说当“通奸”换成“婚外情”,以情代替奸字时道德上会缓和
很多,而“除罪化”换成“高额民事赔偿”,也会帮助理解,因为“除罪”这个法律用语
指的是刑事除罪,但会让人以为是完全不用负责任。
郑运鹏认为在法律实务上,落伍的刑事上的通奸罪最后大都演变成“夫妻共同坑杀小三和
小王”,吃亏最大的常常都是被“诱拐”的痴情第三者,除了人才两失外,还得面临司法
压力。
郑运鹏要大家想想,把婚外情的配偶和第三者抓去关,有什么意义?他认为“在极端的状
况,最倒楣的会是受伤又不愿意或没有能力离开家庭的另一半,被破坏家庭,还要照顾被
关的配偶,有够衰小。”郑运鹏认为,让破坏家庭的双方,负起高额民事赔偿责任,这对
配偶和小孩来说,是最实质的保障。
(中时电子报)
文章来源:郑运鹏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