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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北鼻更好”狼师诱奸判赔80万
【孙友廉╱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补习班陈姓数学老师,二○一○年间,四度带国中女学
生回家嘿咻,经判刑一年确定,女学生与母再提告求偿,法官考量女学生指证历历,曾在
生活笔记提及“能不能等到不相爱再分开。”陈师则传讯:“每次都想强暴妳”、“可以
生北鼻更好”等,判陈师须赔母女共八十万元;尚可上诉。
陈师(四十二岁)二○○八年九月教导当时念国一的被害女学生数学,在女学生升国三暑
假时,陈师趁周六补习班午休时,骑机车载她回中和住家,之后共嘿咻四次。
生活记事本成证据
陈师遭起诉后,一审原获判无罪,不过二审考量女学生提出生活记事本,提及“喜欢跟你
(指陈师)一起看电影”、“我还是爱你”,还拿出该电影票根,以及陈师所写“哇系北
鼻”的卡片,加上陈师曾在即时通对女学生说“每次都想强暴妳”,改判陈师一年徒刑确
定。
新北地院民事庭昨再判陈师须赔偿现已就读大学的被害人六十万元,另赔辛苦养育女儿的
被害人母亲二十万元。《苹果》昨联系不上两方,无法得知回应。
如何避免未成年子女 遭老师诱奸
●教导子女拒绝师长邀约单独外出或以教学借口要求独室相处
●教导子女当师长有不当言论或碰触,如太靠近身体,就要提起戒心,尽速离开
●教导子女保护自己,遇困难可求助父母、警察等成年人协助
资料来源:亲子专家吴娟瑜、《苹果》资料室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19/37655519/
看内容不觉得是男老师诱奸耶
感觉是两情相悦 不懂为何已经判刑一年确定
女学生与其母还要再提告求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