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itesmith (Shield)》之铭言:
其实我对于卢员重新声明这件事有几点看法与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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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在文中第四段提及,有个身任知名金控旗下基金会的董事长,
他在南港有个企划案,有着块地,只要我愿意,就能够成为我在这世间的归处。
2.假若这件事卢员所言为真,那为何要屈居茶汤会这间小店,领着这么微薄的薪水?
3.结论,每个人生来都有擅长的事与不擅长的事。
例如你总不可能叫史蒂芬霍金站上投手丘投出160 km/h的直球
应征工作前,应聘者自己本来就要先想好自己真的适合这份工作吗?
在下不才,我也是前几天因为自己拖累公司进度而引咎辞职。
最后,我要补充的是。
1.饮料店需要耳聪目明的人来做 如果标签机没有当下印出要摇的饮料 你就得用脑袋记住
2.不是开店第一分钟到闭店最后一分钟都有茶或是珍珠要煮
3.你也许可以在后面摇饮料摇很久,但是偶尔还是要站柜台。
那听力不好的真的应聘前,没有先行观察一下这家店工作的性质与环境吗?
还是大少爷养尊处优,都是别人买好来给他喝?
4.老实讲,卢员给我的感觉可能连外送都没有办法。他有办法一次用摩托车载40杯吗?
5.我开始“怀疑”本事件已有刑法第 346 条 (恐吓取财罪)的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