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有片】判决书为何很难懂 法官戳破这盲点
3.完整新闻内文:
“尚非难谓无教化之可能”,到底能不能教化?“渠等”是在讲谁?法院裁判书常出现这
类古涩字词、否定否定再否定的造句,对一般民众而言宛如天书。司改国是会议要推动裁
判书类通俗化、简化,希望更白话易懂,司法院决定强化法官升等的书类审查机制,导引
法官们改变写作习惯,尽量不用艰涩字词、不长篇大论,写清楚重点。另在官网设“法律
小辞典”查询系统,帮助民众看懂裁判书里的法律用语。
负责推动这项司改工程的司法院副院长蔡炯炖举例说,民事裁判经常使用“失所附丽”一
词,意思是诉求没有依据、基础,另外像“显非无据”,到底有依据还是没依据,不常看
裁判书的民众确实不懂,或是“再查、惟查、次查、又查、末查”、“按、又按、再按”
,其实是沿袭早年法律写作文体,分段落,但如果改用“第一、第二、第三”就很清楚。
至于裁判书“简化”,蔡指出,自己经历过用钢笔写判决的时代,那时候判决顶多几十页
,不可能长篇大论,必须写重点,缺点是有些内容不够完整,上级审会认为“说理不足”
而发回更审, 当事人也会抱怨法官“我讲的你都不写”; 进步到电脑时代,法官为了省
事,迎合上级审要求,把证词、鉴定报告等内容全文照引,复制贴上,裁判书动辄上百页
,缺点变成茫茫字海不易找到重点。
蔡炯炖坦言,几十年前法界就在谈裁判书通俗化,司法院2001年出版过3本民、刑事等裁判
书范本,把比较拗口或不易理解的用语,用浅显文字改写,发给所有法官,但有些资深法
官认为通俗化是“不可能的工程”,因为工作量没减少,还要改变写作习惯,直说“这是
找我麻烦”。
由于制作裁判书是“审判核心”事项,司法院不能用行政命令要求法官们如何写作,没有
强制力,推动通俗化确有难度,不过,蔡炯炖指出,新进的“候补法官”若要升等“试署
法官”、试署要升等“实任法官”都须把他写过的裁判书类送交司法院书类审查委员会审
查、评分,“多少会有压力”,未来希望借此让法官们习惯用浅显文字、分明的段落写出
民众看得懂的判决。
至于以“难懂”著称的大法官解释文,司法院长许宗力日前在开会时提醒大法官们,避免
用艰涩表达方式。司法院刑事厅、民事厅等厅处,目前正针对各自领域的裁判书蒐集各界
意见,哪些惯用字词要改写,改到多通俗才适当,司法院近期汇整后,将配合六月底出炉
的司改国是会议总决议,订出裁判书类通俗化、简化的具体措施。
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2012年担任司法院书类审查委员时,建议将“易懂、流畅”列为评分
项目之一,并获采纳,所以目前法官升等的书类审查,已有“通俗化、简化”的考量,但
林孟皇日前接受《苹果》访问直言:“裁判书最大问题是心态、是八股,很多法官写判决
不是写给当事人看,是写给上级审看。”他认为司法院这次大力推动通俗化,最有可能影
响的是新进法官,但这些新法官难免要向资深法官学习、接受指导,未来民众收到裁判书
是否还是看到难懂的八股文言文,仍有变量。
曾任法官的律师陈恒宽指出,裁判书不使用语体文(白话文)的原因是,法条、法律教科书
、司法官的养成教育,都属于“非白话文”,表面上是承袭传统,心理因素可能是紧抓“
权威”,法律文言文就像英国法官开庭要戴卷卷的假发,让人民兴起崇敬之心,注意!现
在是“法律”在说话。(丁牧群、颜凡裴/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4/1117602/
5.备注:
裁判书类通俗化其实是属于法律白话文的其中一环,
法律白话文化了才能让法律知识普及化,
这样一来身为法律门外汉的我们这种一般人民才能轻而易举的上手生活法律,
让自己的生活不再因为不懂法律而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