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林奕含事件是不是八卦版史风向最乱的一次

楼主: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7-05-13 22:52:29
其实这整件事中
我最想问的 何谓诱奸?
别跟我说自己查刑法221条的蠢话
上面要件写得很清楚
“违反其意愿”
我看到有人说用教师身份引诱女学生上床云云
那问题是在“教师”、“身份”还是“引诱”?
我经营事业有成 用企业家身份引诱女人跟我上床算不算我诱奸她?
林志玲台湾第一名模 我被她美色吸引而上床算不算她用美色诱奸我?
所以问题是在教师和学生?
师生恋该被抓去关? 师生一夜情被关? 师生多夜情该被关?
师生长期不正常情感关系该被关?
怪咧 这是民国五十年吗? 我一直以为师生恋不可以是老一辈的保守观念
但是他们好像也没严重到要把老师抓起来关,没被关就说他有特权这种程度吧?
啊又有人说陈兴用补教老师的身份地位逼迫林奕含和他发生关系
干!! 那就是“违反其意愿”
是强奸啊!!!
请大家正名
我是说有正义感的乡民们别那么含蓄
直接指控陈兴“强奸”林奕含 OK?
当然敢这么大剌剌的肯定是有证据吧?
有证据的话 我当然也是加入声援林奕含家人的行列
一定要把强奸犯给定罪才可以
不过话说回来 大家又不这么讲 都说是诱奸诱奸
呃 那到底… 什么是诱奸??
作者: a000000000 (九个零喔)   2017-05-13 22:53:00
我要加入74团 又间就是右肩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13 22:55:00
诱奸=合意性交
作者: iitsunny (ddmimi)   2017-05-13 22:55:00
就右肩啊......因为只认识这两个字...
作者: cunankimo (F5)   2017-05-13 22:56:00
没证据说强奸 可是又不想放过他 只好说是右肩
作者: fansla (好想喝凉的>"<)   2017-05-13 22:56:00
你被美色吸引不是她来勾引你...是你自己猪哥...打一篇废文...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7-05-13 22:57:00
补习班老师哪来的权势 连老师都不是 就只是服务业而已所以你知道诱奸这词有多可笑了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7-05-13 22:58:00
我只觉得很多人适合搬去北韩或者是印度 配婚制或种性应该很适合他们 完全平等呢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5-13 22:58:00
自助餐来啦 男有条件吸引女方就叫引诱 女有条件吸引男方
作者: XZXie (微软新注音败坏国文水平)   2017-05-13 22:58:00
给我干就包养你 算不算右肩?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3 22:58:00
9.2叶教授都直接讲强奸了 正义小超人们大声叫好结果骂陈星的时候又要骂一下9.2 根本错乱RRRRRR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13 23:00:00
诱奸不等于强奸 但讲通奸又怪怪的 所以创个“诱奸”名词“奸”=男女不正当的性行为“诱奸”=引诱男女发生不正当性行为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3 23:01:00
诱奸好像不是她创的啦 不过很少用是真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13 23:01:00
事实上 与有妇之夫上床 就是通奸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爷爷救我)   2017-05-13 23:02:00
好的 今天说文解字要介绍 奸 这个字 楼上已解答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13 23:02:00
至于引诱的定义我不知道 要去问林奕含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7-05-13 23:02:00
阿就没这东西啊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7-05-13 23:05:00
孔子是私人教师,是老师。补习班老师也是私人教师。为啥孔子是老师,补习班老师就不是?
作者: robin620 (robin620)   2017-05-13 23:11:00
先抓来给我干,再给你钱说是交往包养,你要吗?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3 23:13:00
老早就有人问过且不只一次了 不用装傻了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13 23:13:00
所以才说说话文诌诌的很烦啊 有没有被强插硬上说清楚
作者: waitwind (待风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13 23:17:00
诱奸和强奸只是手段差别吧,合意为何要用奸?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3 23:17:00
至于你提到了证据 我再送这篇过来 #1P5DNwLP (Gossiping)https://goo.gl/eWHx6o
楼主: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7-05-13 23:26:00
老兄 这是部落格啊 而且还是内容隐晦的部落格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17-05-13 23:34:00
就我看来 诱奸就是引诱至某处强奸
楼主: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7-05-13 23:36:00
e04 那就是强奸啊
作者: waitwind (待风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13 23:42:00
以各种手段使对方放下戒心而趁机性侵你可以视为广义的强奸啊~但事实上以你所举的221条就列有数种方法还包含其他~
作者: hpw841031 (我从没听过安丽)   2017-05-13 23:43:00
林志铃你还会被诱哦?大叔你几岁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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