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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薇君陪同 “小灯泡”妈:对判决目前无意见
内湖女童“小灯泡”命案昨天一审宣判,凶手王姓男子被处无期徒刑,死者母亲王婉谕也
是司改国是会议筹备委员,她上午到司法院参加第一组第3次增开会议,脸色有些憔悴。
被问到对判决的看法时,王婉谕说“目前没有意见”。
陪同王婉谕进会场的儿童权益促进协会理事长王薇君说,她能理解王婉谕心里的痛,希望
也希望大家让家属保有个人的空间。王薇君则气愤说,自从听到判决后,她“气了一整夜
”,有太多想骂的事情,认为判决没有道理。
今天讨论的议题包括建立有效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权益机制、建构维护被害人尊严之刑事司
法报告及讨论案。但另一个焦点则是由“小灯泡”命案凶手辩护律师黄致豪所提出的限制
媒体采访侦查中案件当事人的若干提案,被质疑箝制新闻自由。黄也是北捷杀人案凶手郑
捷、北投文化国小女童割喉案龚姓凶手的辩护律师。
在黄致豪的提案中,还包括“如经证明侦查中应秘密事项已遭披露予公众,建议应立法将
此类型之国家责任采行结果责任,除非被请求机关能证明无过失,否则就泄密之结果对受
害人应负结果责任。在国家赔偿法或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此类违反侦查不公开请求国家侵权
行为损害赔偿事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机关连带责任,并加重惩罚性赔偿等立法原则,
以此加重责任之方法约束检警调等侦办单位落实侦查不公开原则。”引发执法单位反弹声
浪。
有员警质疑,一向常把“无罪推论”挂在嘴边的大律师,怎么检讨起保护加害人的措施时
,就变成对调查机关“有罪推论”?这样的逻辑与普罗大众、担心受歹徒危害生命安全的
老百姓想法完全不一样,难道这就是人民期待的司改方向?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60180
妈妈都无意见了 其他人在喊什么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