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说,人类所以建立社会,就是要摆脱所有人对所有人战争的野蛮状态!
受害者不是自己亲人就不痛不痒,无关紧要?这么说或许是因为你还没为人父母吧,
你不知重大犯罪新闻会有所谓的学习效应吗?
事实上这样的学习效应早就开始了。汤姆熊割喉案的罪犯会说在台湾杀一,二人不会判死
刑,就是显现这种心态,因为有许多前例让他做出简单的归纳得出这个结论。
大家还记得醃头颅案吧?
这案子的罪犯其实很有“远见”,知道自己有天一定会被抓,所以早在犯案前千方百计地
去医院骗来一纸精神病的证明,进入法院审判就用得上了。
斩首案发后,说实在的,带自己的4岁儿子走在街上都会保持某种野生动物式的警戒状态
。
※ 引述《bg00004 (绝缘体)》之铭言:
: ※ 引述《pesai (飞飞丸)》之铭言:
: : 果然是无期…
: : 之前不判,说因死刑不可逆 怕误判
: : 现在现行犯你又拿一个我们没参加的团体的规范说对我国有效?
: : 你们这些人是有什么困难?不敢判 就别学人当法官啦干
: : 虽说已经对司法死心了,看到这种鬼还是会生气…
: : 只能说大家以后自己小心吧…法律是保护加害人的
: : 干你娘 烂法官
: 干嘛要这么气?反正今天死的又不是你家的人或是你认识的人!
: 人家家人都没意见了我想我们应该要平静看待这件事情!
: 至于两公约变成了国内法!
: 我只想要说一句话~
: 请问违反了变成国内法的两公约~
: 会有什么样的刑责吗?(笑)
: 不过就是个精神法
: 然后听说嫌犯再犯率很高..至于可不可以教化天知道~
: 无期徒刑最高应该是25年后评断是否可以假释
: 这件事情好像是发生在台北市内湖区
: 犯人应该也住那边吧~希望假释之后就留在台北就好了
: 然后会不会再犯等发生了再说
: 不要激动不要情绪!死是死他家~损失也是他们
: 他们都不介意了~又何必让自己过不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