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dison123 (乡下小鲜肉)》之铭言:
: 如题!
: 就在刚刚杀害小灯泡的犯人判决出来了!
: 无期徒刑
: 妈的一个把天真可爱的小女孩身首异处的杀人犯!
: 竟然无期徒刑,还要花人民的纳税钱养这个王八蛋?
: 有没有天理啊?
: 把小女孩糟蹋成这样还无期徒刑?
: 这不是死刑那什么是死刑?
: 法官你有同理心吗?
: 干!
其实以一个进步的国家来说
不该用"养一个该死的人很浪费钱 所以把他杀了比较省钱"来当作是否支持死刑的理由
相反的
现在台湾法律上该去检讨的是
是否能够在不判处死刑的情况下
而能够使得加害人能够对被害者家属做出补偿
也就是说
比起对加害者的惩罚
试着去抚慰被害者家属
让他们在失去家人后能够获得补偿 心灵获得抚慰
远比加害者是否滚去地狱还来的重要
所以严格来说
是否该支持废除死刑呢?
当然要啊!
把杀人犯杀了
他的家属会想"啊人都死了 你还想怎样"
被害者家属除了替被害者感到欣慰 觉得国家帮你报仇了
却什么都拿不回来了....
因此
使加害人应用他剩余的生命来补偿被害者家属应该更为重要
但是
现在很多爵卿却觉得
"靠废死刑就是真理啊"
"干都什么年代了还支持死刑!?你们这群野蛮人"blah blah
却没思考到
台湾现在整个社会环境
要走到能让加害者补偿被害者家属还有一大段路要走
却又要直接跳到废除死刑这一步
只能说
这种画虎画皮难画骨的事情
是种沉痛的历史包袱
从西风东渐开始到二战结束后直至现在
我们常想着要马上跟西方同步
搞得社会跟iTunes一样等圈圈转完就跟先列一样进步了
没想到目前都还在画皮
台湾要追上西方
还有很大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