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看证据啊!!
写部落格写小说能定罪采信的话,那乡民的智商跟戴廷龙旗下子弟差不多!
没物证事证是要怎么告啊?
我最肚烂的一点是林女的父母在躲什么?从头到尾没看到林女父母提出任何实质证据,做
父母的女儿都走了,还不站出来帮女儿伸张正义在龟缩躲什么啊!?
萧永达智障到先点名再来上网问有没有证据?萧永达有证据就早去地院提告了,还在上网
去议会放话干嘛?不要在那唬烂说什么怕证人曝光有生命危险啦!!直接提告还可以要求证
人保护咧!
一堆乡民却智障到无证却先定罪论,悲哀!
与论真的是个利刀啊!如果当初小模命案的女友因为社会评论与论而自杀,你们这群狗杂
碎是否是个加害人?
我认为大家应该用中立的立场应该交给检方去办案找证据,有了实质证据以后再去评论一
切!
且陈兴真的是这种人,应该会有很多受害者会跳出来指认才是!
目前好像没看到有人跳出来,到底是怎样啦??我强力支持受害者跳出来找律师议员立委直
接去地检署申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