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没人爱)》之铭言:
: 自由时报
: 林俊宪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记 驳陈星“胡说八道”
: 2017-05-11 23:44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补教名师陈星(本名陈国星)被指控为狼师,他日前发表声明否
: 认性侵,并表示与林奕含仅短暂交往两个月,林罹患忧郁症与他无关。立委林俊宪则在节
: 目上引述林奕含生前的部落格日记,指出林奕含在高二时就遭到陈星性侵,痛批陈星的声
: 明“胡说八道”。
: 林俊宪在三立《新台湾加油》透过电话连线表示,看到陈星乱写的声明,让他忍不住要引
: 述林奕含的部落格日记来反驳。林俊宪提到,有网友解锁了林奕含的个人部落格,部分内
: 容提到,陈星在林奕含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邀她到台北看美术展,随后在小公寓里性侵林奕
: 含。
: 林俊宪指出,林奕含高三时和陈星交往,但上大学后,陈星竟邀林奕含和另一名女朋友见
: 面,要她们“一起爱陈国星”,导致林奕含第一次自杀、开始住院。对于陈星声明中提到
: 的交往时间及林奕含的病情,林俊宪认为都是胡说八道。
: 林俊宪也提到,林奕含生前曾留下许多日记及加密的部落格文字,这些资料具有一定的证
: 据力,林奕含的父母与检方应朝这方面去追查,不能因为陈星一纸声明就买单。
: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勇敢求救并非弱者,社会处处有温暖,一定能度
: 过难关。
: 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0800-788995
: 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
: 张老师专线:1980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4949
: 刚刚有篇说coco爆料个人部落格破解了 应该是真的XD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891051.A.DAD.html
林立委是不是看以上这篇得来的资讯啊?
http://i.imgur.com/QBozque.jpg
http://i.imgur.com/UlDIFQj.jpg
作者 u304027 (freud)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请问这有可能是林奕含的部落格吗?
时间 Thu May 4 17:44:0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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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系列的文章有A女作家以前的部落格
有人把隐藏的内文贴出来了
或是有更久以前文章的备份页
然后有人尝试重组了时间序
但又自己删除了
所以看过这些部落格文章,还有一些零星报导的资讯等等
自己脑补重新组构了一个A女作家的故事
以下内容纯属脑补作梦,如有雷同纯属虚构
请勿自行对号入座
高一高二上是她在这所学校最快乐的时期
直到高二下学期忧郁症找上了她
她必须每周两日上台北看医师
因为同学家长可能会认出她
差点因为缺课过多而毕不了业
2008年高二升高三的夏天,那年她17岁
她与他相约看美术馆的展览
后来一起去了小公寓,在那里他占有了她
2009年她是全校唯一学测满级分的学生
是爸爸妈妈还有学校的骄傲
那时她已在服药
但可惜推甄没上,只好继续参加指考
放榜后考上北部一所私立大学医学院
她大学读两个礼拜就休学了(这是她第一次休学)
之后她就待在他的小公寓里
看看DVD,有时候有自杀的念头
他让她放风,她喜欢去咖啡馆
有天,在高广华盖的餐厅
她最好的朋友陪着她,对面坐着他和小四
他说他爱她,但也爱小四
然后她就与他分开
之后是第一次自杀,第一次住精神病房
那年,她18岁
这些,是距现在8、9年前的事情了
2010年秋天,是她第二次自杀,那年她19岁
吞了100颗普拿疼,13颗普拿疼会肝中毒
送去了某医学中心,而不是大学医院
因为他们觉得她前男友的父母眼线众多
急诊室只知道洗胃,爸爸查了资料,急调来解毒剂
直送台北的大学医院急诊病房
爸爸说从没有如此高兴自己是医生
2011年秋天,她20岁,第三次自杀,第二次住精神病房
2012年,她21岁,重考进入北部某国立大学
2014年,那年她23岁
期末考前,她看见他带着另外一个女孩
那天起,她不能看书了
半年不能识白纸黑字
中中老师拿起诊断书问:"妳从哪里拿到这个的"
那年秋天,她第二次休学
2015年,她24岁
部落格写了许多文章
提到了"七年"
像是失眠了"七年"
花了"七年"知道这是奸
距离17岁,七年
2016年,她25岁
订婚、结婚
写书,准备出版
但出版社担心她受不了出版后的压力
跟她解约了
她不服气
她想要让人知道思琪的感受、思琪的痛苦
后来,终于有个出版社愿意出版她的小说
2017年,她26岁
她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了
二刷、三刷、四刷,她记录著
回应着网络的、电子书的、实体书的读者们
要五刷迈入5000本的时候
她不敌死亡念头的召唤
走了
她的希望是,社会上不要再有第二个房思琪
也许有提到照片、十万字日记,或是跟精神科医师的谈话
不过关于他的事情似乎
家属跟医师好像都是在第一次住进精神病房之后才知道
所以那段时间的日记或是跟精神科医师的谈话内容
也许...不一定..会符合某些人的期望
不过我认为
我看过小说、部落格、采访、影片(不含订婚)
不管其他哪些是真、哪些是虚构
我都相信作者跟思琪的感受与痛苦是真实存在的
相信并不一定需要证据
但如果你要拿去告或是惩罚
那就需要证明囉
建议做点实际的事情
1.不要等到需要才做,从小就要开始教育孩子跟家长
正确面对性骚扰跟性侵害的态度,培养正确应对的能力
2.家长多倾听、理解、接纳孩子的声音与想法
3.不管是补教名师、补教没名师、长辈、爸妈朋友、自己朋友
或是家教什么的,没什么人是可以完全放心让小孩可以独处的
对了,尤其是继父也不行
4.男女都有可能遇到性侵害,小男生也是要教育的
5.请相信有些伤痛忘不掉,有些病好不了
你会好他不一定会好,你有用他不一定有用
有时候自以为有用的语言或行为
对精神病患者,其实一点屁用也没有
例如广告
记者:阿伯,你怎么不跑
阿伯:我脚麻是要怎么跑
6.别再跳针作者说她不是房思琪
如果她说是的话
之后被问的就是真的13岁被XX吗?怎么不跑?真的有螃蟹照吗?
真的有滥交吗?老公怎么想?爸妈怎么想?现在还爱不爱?
到底吉不吉?
大概当场就想自杀了吧,请多关心她的作品,去感受她的感受
作者:
bmw3633 (好梦璃)
2017-05-12 00:27:00看林俊宪说词 就跟这些网志没两样阿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2 00:27:00马的 难怪我觉得电视无聊 原来PTT都爆完惹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7-05-12 00:27:00网志全拼起来就是这样了
去问问看吧~ 问乡民也没有解答啊? 问乡民干嘛XD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7-05-12 00:28:00
这早就看过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28:00新闻报出来就不一样呀,看这篇和那篇差多少。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7-05-12 00:29:002010的前男友 有人爆料那是另一个人 完全是支线任务
作者:
Nevhir (烟霄微月)
2017-05-12 00:30:00她2009北医休学之后 到2012才重考 中间隔好长一段时间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7-05-12 00:30:00分手后照片都删了 跟狼师的主线无关
作者: LLuchia (囧) 2017-05-12 00:31:00
难得推新加坡人
作者:
fansla (好想喝凉的>"<)
2017-05-12 00:32:00台湾人就最喜欢问这种问题还自以为聪明啊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7-05-12 00:34:00别骂我..我只是单纯尝试重组时间序..前男友的部分,大概是她埋怨父母为了面子到处藏她的病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38:00这起案件连起诉都不太容易,反正有资料就提供是无所谓,
如果有拿到copy下来的网志资料可以提供,你自己脑补排列出来的东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39:00比较该担心的是被人利用。如果最后闹乌龙,不知道会怎样而且当你这样推论,检察官可能会传你过去作证。反正你只要能举出合理的证据就没问题了!大概..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41:00不要太逼u就是了,实际上谁手上有证据谁都会去脑补啦。被当证人可是还有车马费喔!不过我怕麻烦,别找我。
作者: MIEyang (Audra) 2017-05-12 00:44:00
好多备份,狂推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7-05-12 00:50:00有些是访问、影片、部落格、FB、网志交错的再去回想那大量的文字跟资讯,太累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52:00不是判决时候传,是审判庭,这个就很宽松了。当然会被传也不会是因为审判长跑来看文章。应该是某立委整理资料出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7-05-12 00:52:00虽然我看过小说,不过这已经先把小说的内容排除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53:00现的ID之类。反正只是有这个可能而已。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7-05-12 00:53:00我没有要借此找什么真相,只是尝试用另外一种角度去看看作者的另一面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55:00不,这起案件因为不会被反吉,所以我才说得这么轻松。如果是不一样的情况,对方说不定会反吉,你交代不清有可能会吃上官司。但如果是大事件(可受公评),大概会无罪。
作者:
a354221 (Min)
2017-05-12 00:56:00推
作者: Andebull (Andy02) 2017-05-12 00:57:00
推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57:00所以会在审判庭搞笑而已。没问题,反正也不会外流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0:59:00要看立委把什么证据给检察官,如果被断章取义,就难说。
作者:
Courtney (喵~~~~^^)
2017-05-12 01:01:00U大你放心,就算检查官传你也不会有事,是林搞不清楚
我只说法院不会传这种看文章臆测的人去当证人,你单纯拿日记去当证据还有可能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1:01:00没人说他会有事呀,就像一个有下有推的文,当然是传了才知道情况。检察官不见得那么厉害会自己去调查。有时候证人传一传,也许有人真的有下到,就开始准备起诉了。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12 01:10:00该不会立委把U大的脑补当成亲笔月记了吧 这样74团要变猪头团了感觉以台湾的立委程度 很有可能是这样啊 我先拔个草测测风向
作者:
phew18 (休士顿)
2017-05-12 01:12:00关键在占有那段 究竟是来硬的还是点头答应被自由时报转译变成性侵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1:15:00其实这边写的还蛮隐喻的,只说他占有了她。林自己脑补?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12 01:16:00就算是点头答应 74团也会脑补成是被权势胁迫der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1:17:00第三种情况啦,有人帮忙立委整理。除了u的推测,又自己加了其他推测。反正到时候也会被切割。但是在台南,老实说这种小错根本不影响选情,曝光度有了,反而人气也有了
2014~2017这期间一堆想红的都陨落了,会再增加一位吗
作者:
kphuang ( )
2017-05-12 01:28:00检方是不是陈国星的人都不知道,竟然声明出来就说合意性交无罪,哇勒干!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7-05-12 01:28:00白天过后是黑夜那篇,最后一次献曝的阳光,是你第一次约我.....太阳下去了,从此我只有黑夜 从高楼看夜色下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12 01:33:002015那篇的话,那就很难说到底是性侵还是合意。毕竟当时都已经是恨了。不过你提的出出处就没问题了。
林完全就是拿u大“推论的文章”当成“证据”指控陈星啊 而且还自己脑补“性侵”我是蛮想看这种行为自爆啦哈哈哈
作者:
kphuang ( )
2017-05-12 01:52:00工读生开始带风向了说等立委自爆,半夜也要工作钱真难赚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5-12 01:55:00说不赢别人就说工读生已经用了两个礼拜了 不累吗
作者: Argyris (自宅警备员 Lv.1) 2017-05-12 01:57:00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