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陈星的声明稿 就改变了风向?

楼主: YoungLAN (白羊)   2017-05-11 03:34:42
※《joulin (joulin)》的观察啦:
:  
: 连续看到好几篇16岁以上 合意性交 就是无罪
:  
: 而且林女明显犯了通奸罪 等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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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突然很想问 大家都这么相信陈星的话喔?
:  
: 他就出来说这样一个片面之词 整个声明稿看起来就像是设计好的
:  
: 真的有人相信?@@
:  
: 2个月的婚外情 就2个月 你信?@@
:  
: 大学才开始的恋情->满16岁 所以没有违反性自主 且没有师生关系 因此没有利用权势
:  
: 而且他老婆已经原谅他->等于没人会告他通奸
:  
:  
: 疑问1.他们真的在林女满16岁才发生第一次性关系?
:  
:  
: 疑问2.假设真的满16岁好了,林女在第一次被那位老师接近试图发展性关系的时候
:  
: 难道不可能因为害怕而不敢抗拒,但其实他是非自愿的,接着就被性侵了
:  
: 可是他害怕而不敢说出去,后来因为陈男花言巧语,幽默风情,让林女渐渐爱上他
:  
: 这种案例社会上不少吧?
:  
: 可是如果真是这样,那第一次他是真的性侵了,那是事实,
:  
: 只是林女太傻 没有马上报案
:  
:  
: 我知道这些都是假设 但确实也非常有可能是真的 只是 现在可能死无对证了没错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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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不过 我还是很疑惑 为何会那么多人相信陈男的说词
:  
: 还是 只是因为 不相信也没办法 因为根本不可能找得到证据(或者说 太难)
:  
: 所以 只好装作陈男说的都是对的?.....
:  
: 可是 如果不相信 只是无奈根本治不了他 那又何必要替他讲话?
:  
:  
:  
: 那看起来所有关键都那么巧可以避开责任的说词..... 我真的吞不下去...
:  
:  
不就有几分证据讲几句话
首先你资讯要先更新
不是16岁,根据他的声明是18岁已成年交往
我认为时间点说谎不太可能
因为太容易打脸了,补习班同学纪录等等一定有
所以时间点没必要质疑
至于是合意性交还是强奸
小说内容是强奸,没错
但是父母最新声明
这个小说是把其他人的人生并起来写的
什么螃蟹啥的,可能根本不是林本人
所以说,这本书87%是听来的
狠狠的打了小说办案人的脸
再说,如果是性侵,那也没必要用诱奸二字
这是矛盾点
大家也不是要替他讲话
你看事情太过二分法了
其实大家也是怕那天自己也被莫须有的罪名冠上
所以才会想要厘清事实在下评论
你说因为找不到证据就要装做他是对的
你找不到证据就要判刑不就更好笑
今天没有什么证据证明
就被舆论判刑,毁掉自己一生
不是很可怕的事情吗
明明你什么都不知道
就在那边吞不下去
是什么吞不下去?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11 03:35:00
作者: pilifonbao (台湾独立)   2017-05-11 03:35:00
好啦,下去
作者: hiinnlive (正妹)   2017-05-11 03:36:00
说得好
作者: a000000000 (九个零喔)   2017-05-11 03:36:00
肛读生滚
作者: serding (累紧地们)   2017-05-11 03:36:00
干你老师靠北 回错文 SORRY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37:00
陈星还我命来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两边)   2017-05-11 03:38:00
吞不下去不就是30cm太大,所以吞不下去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3:48:00
有人说要判他刑吗? 只是替他讲话 不就等于认为他连道德责任都没有?@@还有 小说或者访谈中不是只说诱奸 明白说了 强暴 两个字
楼主: YoungLAN (白羊)   2017-05-11 03:52:00
谁说帮他讲话就是连道德责任都没有,就叫你不要用二分法看事情再说你连我文章都没看清楚
作者: balabababa88 (看这边)   2017-05-11 03:54:00
知道实情的两个人 一个已经走了 另一个怎么说都行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11 04:05:00
陈星还欠两篇声明稿 ㄧ是假学历 二是标案 希望跟律师讨论好了 也要赶快发 不要忘了!
作者: xelysium (小玫玫)   2017-05-11 04:07:00
只能嘘...很多杀人犯明明是现行犯被抓,还口口声声不是他杀的哩...
作者: ethelya (ethelyen)   2017-05-11 04:08:00
好啦 下一个风向 公司的事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爱李俊畿)   2017-05-11 04:13:00
你怎么解释杯子小姐的文章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11 04:15:00
中肯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1 04:17:00
你指控某人杀人 那人发声明说:我没杀人 你就要100%相信?谁会先承认杀人?当然是要证明他有没有疑点啊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爱李俊畿)   2017-05-11 04:17:00
事实上两边都没证据证明 两边都必须怀疑的但林小姐这边有黑特南女跟杯子小姐文章 不是自己说爽的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7-05-11 04:19:00
楼楼上是反串还是认真…那通常是无罪推定的例子才对吧…?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爱李俊畿)   2017-05-11 04:19:00
既然秉持无罪推定 那对被控妨碍家庭方也要替她辩护依照目前两造混乱状况 两边都可以指控罪名不是吗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11 04:35:00
真是神大脑 现在闹这么大 请问小杯在哪里
作者: DJKENNY (DJKenny)   2017-05-11 04:44:00
只能祝福你生女儿了 等著看
作者: s01714   2017-05-11 04:55:00
小说办案,理盲滥情,现在还诅咒别人女儿,小说迷到底凭什么用道德指责别人,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作者: ALENDA   2017-05-11 04:59:00
500块 不能多了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17-05-11 05:32:00
亲友团滚啦
作者: axlfun (捡到一块钱)   2017-05-11 05:56:00
林看起来比较像杀人犯陈什么货色吃不到?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11 06:46:00
祝你女儿姐妹一生幸福
作者: sun0906 (晴臆)   2017-05-11 06:50:00
父母讲话前后矛盾好吗?根本不足采信
作者: dboy1980 (小no)   2017-05-11 07:06:00
乡的正义就是理盲,帮补血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7-05-11 07:09:00
逍遥了
作者: inzags (所有的残忍都来自软弱)   2017-05-11 07:40:00
你妈知道你在这边挺狼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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