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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旁听北投割喉案判决 女学生呢喃“这就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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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14:22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北投文化国小8岁刘姓女童前年5月遭翻入校园的龚姓校友杀害,高院今天判他无期徒刑,
褫夺公权终身,恰巧上午有中学生参观法庭,旁听判决后,有女学生呢喃“这就是法院啊
?”还有学生气得向坐在走廊上的学校老师告状“老师你知道吗?怎么会这样!”
士林地院的判决中,指2015年5月29日凌晨,龚萌生拿菜刀至公共场所杀人犯意,随即骑
机车到士林至善路3段附近徘徊,伺机寻找下手行凶对象,预备杀人。但高等法院认为龚
虽自称外出目的是要“寻找行凶下手目标”,但除他单一自白外,无其他补强证据可参,
龚“纯然随机之举止”,难以认定已成立预备杀人犯行,因此撤销原判决。
高院指出,士林地院引联合国2005/59决议第7项,这是“人权委员会”的解释,并非“人
权事务委员会”,不属我国两公约施行法第3 条所指“人权事务委员会之解释”,性质上
不直接属两公约条约范畴,因此无法依据两国约施行法迳视为我国内国法而直接产生法律
拘束力。
高院表示,龚姓男子无病识感、未就医,因妄想、偏逻辑思考,自陷无转圜余地的情境,
进而采取暴力、毁灭式的手段,企图杀人来寻求解脱。但法院认为龚判断外在道德或法律
规范的能力未达显著下降程度,仍具有做选择、忍耐迟延及避免逮捕能力,认知、感受、
反应及肢体运作协调能力不低于一般正常人,有足够辨识与控制能力,犯案时没受精神障
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影响。
高院审酌后,认为龚的辩护人主张适用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但龚所罹患的精神疾病是否
已达于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所指“可能阻碍身心障碍者与他人于平等基础上充分有效参与
社会之程度”,仍须考量被告所出现的精神病理现象,即听幻觉、妄想、偏逻辑思考等病
症发作频率、持续与否。
鉴定人刘英杰、吴建昌医师替龚精神鉴定时,仅能依据现有资料判断,认为龚有幻听、妄
想等思觉失调症病症,罹思觉失调症可能性很高,但是否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所指“身
心障碍者”,有疑义,因此高院没无直接适用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
因鉴定医师认为给予适当药物治疗、专业心理辅导,犯罪动机或可能不复存在,再佐以监
禁期间教化、矫治,龚非毫无治愈而复归社会可能,高院量处无期徒刑。
龚姓男子虽始终坦承杀害女童,但至今仍没有道歉或用文字表达忏悔,更没说要补偿被害
人,女童家属至今仍无法原谅龚姓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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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51965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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