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保护孕妻勒死窃贼 勇夫今判赔64万元

楼主: lemonblue (惧美女症)   2017-05-10 11:53:01
状况一:有个屁孩要打你,当场反击
状况二:屁孩看打不过你,跑了,你追上去打
状况三:屁孩被你压制在地,你知道他确实失去意识还是继续扁他甚至宰了他
(动机是担心被反击还是愤恨难平还是杀红眼之类的就先不讨论)
状况一正当防卫没什么好说
状况二不是正当防卫但你想抓现行犯其实也没什么问题
状况三....?
很遗憾的,今天屋主的状况就是第三种,
发现>制服>勒毙
第一步时间很短
有人会说屋主可能是主动冲进厕所逞英雄,
我倒觉得几秒间的判断要要求他有点太强求,而且问题不在这步骤。
第二步时
小偷还有力气跟你顽抗,真的在这阶段失手也无可厚非,
抢刀或不小心尻死这种零点几秒的事情哪能控制,
有些愤慨的乡民觉得“当场还有标准步骤喔?”
应该是觉得问题是在这阶段吧,但不是喔。
第三步才是最关键的,这才是防卫过当的主因,因为这步没必要。
小偷已经被勒晕,失去意识,随你摆布,
乡民可能的印象是像MMA铁笼比赛一样两个人在地板关节技或勒颈扭在一团,
事实上他会被判过当是当对方已经被绞晕无力无法抵抗时屋主继续宰了他,
而且从屋主本人的证词、屋主夫人当场持续的录影、警员来了之后看到的状况
全都直指“屋主明确知道对方不仅失去意识甚至快死还不放手”
你说现场混乱这是失手?
你把costco的大熊拿出来全力绞他10min,大概就是那种感觉,
你持续绞的是软趴趴的布偶不是持续抵抗的人,
而且这只布偶脸色还会由白转黑、嘴巴还会吐白泡、手脚还会抽搐。
能够演成这样应该比新堂功太郎的演技还厉害。
你说当下危急,屋主没有发现对方快挂了?
专家表示不可能: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3579048.A.B31.html
而且屋主自己的证词都直接打你的脸说他知道了
“为了保护妻子宰了他也没关系” => 杀人犯意,杀人罪get,你确定这样解释好吗?
打个比方好了
酒驾被临检时不乖乖配合,当场跟警察发生冲突,被压制制伏很正常的,
但若警察觉得歹徒还有同伙在附近怕应顾不暇,
直接掏出枪往被压制的歹徒脑门碰碰两声解决呢?
应该很多人觉得很爽,反正结果是为民除害吧,但真的没有任何问题吗?
如果人死在前两阶段那种几秒钟内或是无法控制的时候,那没什么好讲。
但任你鱼肉的状态持续挂掉他那就不能当作同一件事来讲。
刑事判他过失还缓刑几乎是实质无罪,说是大胜利都不为过。
实务上,勒颈至死也是很难判定成过失的,
原因上面有跟你说了,那跟打死捅死摔死的瞬间不一样,
要持续数分钟才能杀了对方,实务上的解释多半认为根本就是要他死才会这样做。
不太懂一堆人骂刑事庭的法官是在骂几点的,
毕竟换个法官觉得他那持续勒颈10min根本就有置人于死的想法的话,
换杀人罪起诉都有可能。
民事....刑事证明有过失的情况下要全身而退很难啦。
不过他有过失是事实,要负担多少就是很主观的问题了。
有人觉得自作孽,连丧葬费都不用赔,
有人觉得一条人命60w很便宜。
至于总额怎么算,问过律师,
一般会以你的收入状况及国民平均年龄来预估你剩下时日的所得,
然后再从责任分配比例上来看要分担多少钱。
至于这种游手好闲没有正当工作的,
印象中好像是用劳基法法定最低工资去算的样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