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不愧是空心菜心中最软...土深掘的那块
加班换补休 逾期须放弃 太阳饼暴民和觉醒青年这时候突然变得又瞎又聋又哑了
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加班费换补休 立委忧没钱又没假
3.完整新闻内文:
加班费换补休 立委忧没钱又没假
2017年05月09日 01:28 陈宜加/台北报导
一例一休上路近半年,争议未解。立委蒋万安昨质疑,劳动部最新函释允许劳工休息日出
勤后,加班费可以换成补休,恐造成“没钱又没假”,双重剥削劳工权利。劳动部强调,
函释明定雇主应给加班费,不得片面更换条件。
针对一例一休休息日争议,劳动部上周公布最新函释,但蒋万安批评,劳工休息日出勤,
雇主应给予加码加班费,函释却允许加班费换成补休,且超过约定期限,视同放弃权利。
蒋万安认为,休息日加班费须加码,立意为“以价制量”,但若换成补休则为“加班1小
时、补休1小时”,违背修法美意。他也批评,劳动部无视劳动现场劳资不平等地位。函
释规定由劳资双方协议、雇主不得强迫劳工,但劳工相对弱势,雇主可能明示、暗示要求
换补休,就不用给加码加班费;再找其他借口让劳工休不完,导致劳工拿不到加班费、也
拿不到补休,双重剥削劳工权利。
劳动部长林美珠回应,休息日原应休息而非出勤,休息日出勤是例外,需劳资双方事先约
定,劳工后续加班费或补休事项也应与雇主约定,雇主不能片面要求,但公权力不宜介入
。若雇主未按照约定,也可循相关救济程序。
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表示,函释明定雇主要给加班费,除非劳工主动换成补休
,否则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如有违法可以申诉、雇主须负举证责任,避免争议。
此外,蒋万安也指出,现行责任制适用行业中,并未明订有休息日,劳工恐更加血汗。林
美珠回应,正修正相关指引,可望加入休息日精神,落实周休二日。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09000376-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