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会搞成法办,绝对是个人问题比较大。
因为军队体系的最高原则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可以私下搓掉的事情绝对不会闹大。
1.我以前有一次被连长洞八,后来跳过唬过,结果18拿假单的时候被副连挡下来。
“XXX连长不是要你睡到早上8点再走吗?”
然后还很好事的打给连长。
后来我假单拿了直接走出营区。
如果他要办我,我早就被关了。
2.我连上有个志愿兵。
他有性侵前科(而且是轮奸)。
可是要当志愿役明明就不可以有前科。
3.那个志愿兵(2那个)有一次逾假未归。
辅仔去他家发现他躲在被子里面说“我不要回去啦”
本来要用不适任叫他退,结果他妈妈说要他儿子的薪水,他如果退了就死给我们连长看。
像这样都没被法办了,这种肯定是玩太大所以搓不掉,只能送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