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
冯光远评“金、马特殊性关系”要赔? 最高院踢回高院
3.完整新闻内文:
作家冯光远2012年9月起,陆续在部落格指金溥聪与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称金因此
关系获取驻美代表等职务,还干政;金不满遭评为“男妓、人渣、贱货、吃屎去吧”,提
损害赔偿诉讼,求偿200万元、登报道歉。北院民事庭一审时判原告之诉驳回,高等法院
前年10月改判冯须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最高法院今又废弃高院判决,发回高院。
最高法院认为,金溥聪为自愿进入公领域的公众人物,对于言论批评应较一般人有较高程
度的退让,冯是否侵权待商榷;在量酌赔偿金额与登报部分,也应审视双方的社经地位,
因此废弃原判决。
金溥聪(61岁)为美国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新闻研究所博士,曾任大学副教授、台北市新闻
处处长、台北市政府副市长、驻美代表、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等职务,名下有北市文山区
不动产;64岁的冯光远留学美国 FAIRFIELD UNIVERSITY,收入来源为写作稿费、通告费
。
金溥聪认为冯光远透过部落格、杂志、电视节目,多次污蔑他,称他与马英九因同性恋关
系且有性交行为,获得若干职务,辱骂他的字眼都超出法律容许的言论自由范围,让他精
神备感痛苦。
金提出15项例证,譬如2012年9月21日,冯就在部落格上写“可是两个蠢才,一个藉著根
苗蓝正、英俊外表、温文谈吐,这些年来一步步掌控台湾政坛;一个藉著特殊性关系,巴
著对方不放,然后荣华富贵享受不尽…”,也散布“马英九、金溥聪连任台北市长、副市
长后,曾聘我为市政顾问。有一次顾问会议结束,金邀我吃中饭,一起的还有另一位市政
顾问。席间,当另一位顾问离座时,金溥聪问了我几个问题,老实讲,问题让我挺尴尬的
,所以我都含糊回答,可是当时心里想,‘原来聘我来当顾问,不是因为我的能力,可
是,我真的不是同性恋耶。’”。
冯光远解释他发言主旨无非在表达治国不可徇私,该谴责利用私人情谊谋取权位的行为,
更呼吁大众不应歧视同性恋。冯并说,金溥聪曾公开表示未歧视同性恋,可知他没将“同
性恋”当作负面词汇,就算遭误解,他感情名誉并未因而减损,无名誉权受侵害之理。
一审时,北院认为冯的言论主轴不外围绕“利用私人情谊获取政府权位或享受特权之公仆
拔擢标准问题”,判他免赔。但高院认为冯撰文可保有个人文章风格特色,但应避免不堪
言词或把金的私人事务公诸于世,任人无谓嘲讽,金溥聪的感情是私人事务,冯光远无法
证明马、金“爱侣关系”,相关用语足贬低金声望,侵害名誉权。
而刑事部分,金溥聪自诉冯光远加重诽谤及公然侮辱,高等法院2015年3月以冯评论可受
公评之事,用词虽尖酸刻薄,但非影射性倾向关系,判决冯无罪定谳。但2015年9月6日冯
光远又在脸书上写下“这混蛋、烂咖、下流胚!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讲过了,可
是我还是要讲,怎么样,咬我呀!”,高等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处冯罚金5千元;北院民事
庭也认为“法院认证之男妓”等语是严重侮辱,判冯赔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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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4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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