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网批林奕含妨碍家庭 叶毓兰:完全不能认同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前警察大学教授叶毓兰,针对才女作家林奕含之死,在个人脸书
上发文,表示自己20年来在众多的调查工作中,遇见无数个“房思琪”也见过太多如“李
国华”这样的狼师们,面对有网友批评林奕含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叶毓兰表示完全
不能认同这样的评论,“林奕含是被害人,不管她对陈星当年是否有爱恋”,而妨害家庭
常是“师母”们吓走被害人的武器。
叶毓兰指出,面对林奕含的死与网上评论,她有些话不吐不快,表示她从1997年性侵害犯
罪防治法、1998年家庭暴力防治法、2002年两性工作平等法、2004年性别平等教育法、20
06年性骚扰防治法通过实行以后,一直都担任教育宣导、被害人协助保护、参与许多重大
事件调查的工作,见过太多类似的案例,也与诸多狼师周旋过。
针对林奕含事件本身,叶毓兰指出重点不在于她当时的年纪到底满16与否,“刑法二二七
条规范的虽然是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交, 但是228条的假借职权与机会为性交才是林
奕含事件的关键所在。不管227、还是228,都在妨害性自主罪章,都是性侵害,也都是属
于非告诉乃论的重罪。”
面对网络上批评林奕含可能妨碍家庭又或者归责于她的身心状况,叶毓兰也表示,完全不
能认同。因作为老师、作为一个在学生生涯中的位高权重者,“占尽有利位置,稍有不慎
,涉世未深的学生当然很容易坠入”,虽然可能在各种因素影响下,才导致女作家轻生的
不幸结果,但叶毓兰总结“就算林奕含自己陷入苦恋走不出来,‘狼师’仍是罪魁祸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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