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真是受不了,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一直拿着小说情节来办案啊,怎么不去回头看作者真
实的自白?
其在2010/12/8的日记清楚地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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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妈到现在还在讲以前的事;真的是,我说我要的是一些经过思考的爱。关于过去
最大的受害者是我,而他们不停地说着我给家庭带来多大的伤害我是一个有前科的罪犯。
那我呢我为这自杀了两次,而且医生你知道吗,三个月前我爸妈第一时间是把我送去奇美
而不是成大因为他们觉得我前男友的爸妈眼线众多。...嗯,差不多。后来是看真的不行
了才到台大这边的ICU,他们女儿都要死了耶。我对这样的行为模式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
,就是,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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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代表了什么?她并不认为老男人是强奸她啊?反倒家人认为她是个有前科的罪犯 ,为
了要避开前男友的的眼线,甚至舍弃成大而至奇美,最后发觉不行了才转送台大,这很明
显就是家族的名誉大于女儿的权益,逼迫着她不得不自我认罪,创造出一个被诱奸的房思
齐出来,来承担自己心里的罪恶,并且藉以维护其父母最在乎的家族名誉。
而其在婚礼上殷殷切切陈述的通奸除罪化,就是她最大的控诉,可是她父母并不能理解,
反而施以更多的压力,最后导致女儿的崩溃与自杀,这时父母才真的理解自己的错误,但
已无法挽回,只能透过出版社发表声明,那不是真的事实,书中的陈述都是女儿自我情感
的投射,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家庭悲剧啊!
※ 引述《CPer (CPer)》之铭言:
: 我觉得啦 如果诱奸就是因为各种可能被逼迫的理由 就是强奸 强制性交罪
: 阿~因为强奸而发病假装自己是在交往然后 这些只是后话 基本也算强奸一种阿
: 就直接说强奸罪骂 陈星就好了
: 讲一堆法律无法定罪的自创罪刑干嘛?
: 这样答案不是很简单
: 当初到底谁先提是合意性交的?谁提会有通奸罪问题?
: ㄧ直说合意性交 让人家从这方向推论
: 然后吵起来再质疑工不工读生
: 乡民们实在有够无聊ㄟ
: ㄎㄎ
: ※ 引述《jkkert (.....)》之铭言:
: : 前面有人问卦听到作家有受到外力威胁,
: : 其实初恋乐园新书发表会逐字稿里,
: : 作家有表示“诱奸”这个词“它”不是很精确!
: : 我认为作家文学造诣如此之高,
: : 她应该不会特地发明一个连她自己都无法清楚说明的词!
: : “诱”有可能是受到外界压力而改的词,无法直接写强奸。
: : 最后在发表会中对这本书的总结:
: : 简单的两三句话概述,有一个老师,他用他老师的职权,
: : 长年来在连续诱奸,强暴,性虐待女学生,就这么简单。
: : 推论完让我的胃好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