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湾法院其实连交通案件都没能力处理

楼主: ahodes (宇宙护卫队)   2017-05-05 02:05:29
(原文太长,恕不引用.)
回复乡民留言:
回ryan21100879:
就麻烦分享几件案子,我是愈看愈少,都是些笨基层公务员的小金额案件,
原因就我所知,
依陈瑞仁等先进的讲法: 现在的检察官有办案能力的愈来愈少.
纯耳闻方面: 贪污罪明明常是法官头脑装屎, 或二审法官的风纪造成,
      却最后都要承办检察官、公诉检察官写无罪分析、检讨报告,
      干脆不要办.
个人纯忆测: 和上线监听必须登录数据库有关。这些官早知道被监听。
回SHINJO575:
黄灯必须"减速并停" 的依据在哪里?
回sunlman:
投稿的话得大规模地润饰文字,不符合本人真意.
回dendrimer:
有写他们被撞本来就是刚好了唷.
回chinafree:
其实这不是司法人员刻意犯罪的问题,
要跟各位报告,现在少壮辈及年青法官、检察官,
人品和风纪方面都不是老一辈那些不知怎么当上法官的人可以比拟,
知识、道德、能力很少有问题,只是唸书唸到头壳坏掉的比例太高.
回lulocke:
对,就是法官判错了, 我这种想法也不会是第一个提出,
但就像多年来我花比别人多三倍时间写上诉书的感觉一样:
当法官决定要怎么判时,他只要鬼打墙写他怎么适用法律即可,
你对法律适用的争执.可以一句话都不出现在上书审判决书中.
(台湾用语: 法官知法! )
对邱联恭的学说有点了解的人应该我在唛爽什么.
我只遗憾他的影响力仅止于民事诉讼法.
回nildog:
第211条是闪光黄灯,本案是圆形黄灯,不一样,请自行查找定义.
表示清道作用那一段,我发现是一些小学老师抄来抄去,
可以的话请找出现行法令依据,大家会很感激,尤其是原判决官.
回sazdj:
交通安全的执法,本来就应该做到违法的人活该被撞死的程度.
但有多少法官、检察官有这种观念?
极少! 也就所以我常无法理解他们自以为比乡民高尚是凭那一点。
附带告诉大家我的案件中出租车司机大哥教我的事:
被撞了,或撞人了,想索赔或在诉讼上占优势,简单,
 司机大哥都会莫名奇妙提出这里挫伤、那里挫伤的诊断证明.
我没叫你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哦,(千万不要! 不要! 不要!!)
而是他们真的都会莫名其妙受伤,然后就索赔、和解成功.
这些在街头混的就是有一套,知道法院都是这种bullshit判法,
既然在法院得不到正义,干脆就不客气地利用它!
(当然倒楣的是检察官有收不完的滥诉)
回miaul222:
我应该比你资深.
回Czar:
真这么喜欢和谐,是不是应该改去大陆当法官?
(萨孟武的宪法书劈头就说法律一直在fight )
回vykxtoz:
真的很多,但我认为交通案件虽是最基本、法官最看不起的小案,
但却是最迫切、最重要的事,就像纽约地铁以前的涂鸭.
交通,很能表现一个社会的现状,因为:
1.所有的人都要参与,不论你是开车、骑车、走路,甚至在地上爬.
2.会发生权利的冲突,所以必须有大量的规矩、游戏规则.
3.必须有人来执行这些规矩、游戏规则.
4.执行的结果必须有公正的人来做公允的裁决.
而我看到的台湾交通,或者是台湾现状就是:
1.有人开了20年的车, 仍然不知道相邻车道汽车比你车头前面一点,
然后打了方向灯切进你前面, 因为太近, 结果你撞到对方致伤亡时,
你该不该负责?...... 这类超级初阶的交通规则问题.
 更不用说法官和检察官到底有什么区别这种...美国小学生课堂问题.
2.台式民主+法院的神经病过失致死判法下, 警察干脆懒得执法,
 躲在红绿灯旁抓红灯右转, 比追逐闯红灯混蛋轻松许多.
就跟现在大家根本懒得办贪污案一样.
3.台湾的法官、检察官连交通案件都处理不好.
我的确是破窗理论的支持者.
回bce:
淘汰机制是另一个大问题.
我是认为根本应该立个年限,例如六年一个单位,
法官、检察官应该提出陆续参与司法官考试、所有考科均已及格的证明.
=>某一次我和一位痴呆庭长退下去的律师谈论案件后的强烈感想.
(他完全不知道民国88年后民诉修成怎么样、没听过行政程序法)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7-05-05 05:11:00
有趣,不过这是法官判的,跟台式民主有什么关系,大家很想办狼师,也没有人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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