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头条
2.完整新闻标题:
林奕含之死 民代指补教师陈星害的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5-04
〔记者张议晨、郭安家、王俊忠、蔡文居、吴亮仪/综合报导〕女作家林奕含上周自杀身
亡,她的父母率先公开她的死因与曾受一位补习班名师“诱奸”有关,引发各界热议,主
管官署原本要求报导应匿名,昨天政策大转弯,认为媒体基于公益立场,相关名称与照片
都可以适度揭露。
女作家林奕含(上图,取自林奕含脸书)之死引发关注,多位民代指控补习班名师陈星(
圆图,取自网络)就是“狼师”,卫福部保护司昨天表示,性侵害防治法只明文要求保护
被害人身分不能曝光,并没有保护加害人,不须消音或隐讳其名。
卫福部大转弯:名称、照片都可适度揭露
台北市观传局长简余晏表示,林奕含父母已同意揭露其姓名,她的死因备受大众关切,报
导案件事实与揭露受害人姓名都符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社会公益规定。
台北市社会局长许立民说,网友适度揭露已查证资讯,可能可让潜在受害者获得一定程度
保护,认定网络相关言论符合性侵法之公益规定;至于网络相关照片,只要符合“著作权
法”等规定,一样可适度揭露。
女作家林奕含四月廿七日自杀身亡,她的父母亲第二天在脸书上揭露女儿死因并非忧郁症
,而是被老师诱奸后的梦魇,林奕含生前完成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书中描写女主角
被补习班名师诱奸的情节,是“真实记录和心理描写……她写书的目的,是希望社会上不
要再有第二个房思琪”。
然而卫福部保护司当天即通知台南市社会局,认为出版社代发父母声明,公开受害者姓名
恐有违反性侵法,任何人不得以媒体或其他方法公开或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及其他足资识别
身分之资讯的规定,要求该局处理。社会局随即代转卫福部要求给出版社,并代发新闻稿
,提醒各媒体注意。多数媒体接获通知后,立即更改即时新闻内容,改用A女与C师代号
称呼。
五月二日,高雄市议员萧永达率先指称这位老师即是陈兴(本名陈国星,现名陈星),并
愿负全责,多数媒体仍未跟进报导其名。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昨开记者会爆料陈国星补教老师经营文创公司承包政府大标案涉及舞弊
,同时表示,经他与律师及卫福部讨论后,卫福部认错,同意此案不必隐去C师与A女全
名。
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说,“性侵害防治法”只明文要求保护被害人身分不能曝光,并
没有保护加害人,因此不须消音或隐讳其名。
李永裕律师则主张,本案根本还没构成性侵害犯罪案件,女作家自然不适用这个法规里的
“被害人”身分。
林俊宪认为卫福部的做法相当吊诡,卫福部应该好好想想为什么保护被害人的心意,却用
来箝制全国新闻,反倒成了加害人的保护伞。
张秀鸳说,频频被民意代表揭露的“狼师”究竟与女作家之死有无大家指证的作为?有无
过错?至今都不清楚,假设后来证明老师清白,这名老师可自行对媒体或网友提告,或许
有民法、刑法上的问题,但那都跟“性侵害防治法”无关,卫福部并不会为此开罚。
至于林奕含姓名和照片可否揭露?张秀鸳说,根据性侵法规定不得报导,但若是经过被害
人同意,且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衡社会公益,认为有报导的必要,才能揭露。
台南市警察局已指派妇幼队主导调查林奕含案,本报记者多方联络,未能取得陈星回应。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99442
5.备注:
感觉自由像是被迫写了A女C师几天后 终于一吐怨气的感觉XD
整个头条几乎都在讲之前不能报的事情 今天除了名字全写外 还直接放上无马照片
(不过照片排列方式对林奕含有点不好)
你TM的卫福部跟台南市社会局从一开始就有鬼 为什么第一时间会搬出性侵害防治法?
是早就知道有涉及性侵害? 还是急着保护有利益往来的陈国星?
然后台南市社会局代卫福部发的公文 媒体如此配合也是前所未见 希望原因能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