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ng17 (ken)》之铭言:
: 第一次发文,如有误,请见谅
: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版上有一批人在攻击林女是合意性交,
: 其实他们的道德观念与陈兴一样,一样都是个渣,差别在陈兴他敢做
: ,钻法律漏洞,都合法没错,结果呢,制造更多的房思琪,对加害人
: 来讲根本无感,玩完换下一个。
: 甚至有人羡慕陈兴可以吃到小女生,酸其他人吃不到小女生,才
: 攻击陈兴,哼!有这种观念的人,你随时是下一个陈兴,假如你敢做
: 的话。
: 利用小女生没有社会经验、欠缺法律与性知识,让小女生被恋爱
: 冲昏头,搞上后就用玩玩的心态,这不是渣,是什么?是合法不错,
: 但道德呢?更何况有已婚身份、老师身份,在所不论。
: 法律不能制裁你,至少要以道德谴责你,让你受到舆论的抨击
: 我的想法就这样 End
很简单的原则就是
法律是规范全体,道德是自我要求
因为道德没有标准
你的正义不等于我的正义
所以道德是用来自我提升
而不是让你举著道德的大旗霸凌别人
对吃素的人来说
这些吃荤的都是不道德的
所以吃素的人可以举道德大旗去谴责吃荤的人吗?
想清楚这点就可以了
今天法律订的性自主年龄就是16岁
也就是说目前社会最大公约数是认定16岁的人有性自主权
如果大家认为16岁还是小孩,不应该拥有性自主权
那可以修法
在法律上也有利用权势猥亵/性交的罚则
这不限于小女孩还是老女人
只要你能证明他利用权势就能定罪
但问题是今天能不能凭著小说情节或他人的捕风捉影
就可以随意指控别人
甚至举著道德的大旗去任意谴责他人?
如果大家认为合理
那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