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好,我是支持通奸除罪化的,本来吗,感情这件事就是你情我愿,法律没有必要介入
也无法介入,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也,何必淌这趟混水?
而整件事情也很简单,基本上就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爱上了老男人,被父母发现,然
后配偶威胁要告通奸,家里的人也觉得很可耻,所以把她带走,禁闭起来,不让其与外界
接触,最后导致发疯的故事。
那为什么又跑出来个房思齐呢?她不是个受害者吗?怎么不去追究?这种说法应该是种误
读,所谓房思琪,只是少女创造出来,用来躲避现实生活压力的里人格吧了!因为和有妇
之夫交往这件事情,对她造成极大的压力,社会观念上无法接受,父母也觉得可耻,所以
才会想把她禁闭起来,她为了要逃避这种压力,所以才会创造出一个受害者出来,来承担
这种过错,在这个里人格中,她是个被压迫者,被迫接受这种不伦的关系,并且爱上施暴
者
,她是纯洁而无辜的,不应该被苛责,借由这个被迫害者的出现,好减缓自己所承受的罪
恶感。
但即便如此,她在心里上仍是爱着对方的,看到对方勾搭上新对象,仍会感到心悸与不安
,甚且悔恨且羞怒,所以又回到里人格里去羞辱对方,将其描写成一个人神共愤的对象,
让世人斥责他,好满足自己的报复感。于是乎,她就在这种表里人格来回跳跃,不停悔恨
纠缠中度过她的26年岁月,最后选择上吊自杀,留下一堆未解的谜团,让世人为其神伤。
※ 引述《yniori (伟恩咖肥)》之铭言:
: 如题
: 稍微整理一下现在八卦的风向
: 一派说法是:诱奸的奸是"强奸"
: 支持论点是:
: 1.女生的忧郁症还自杀
: 2.如果是通奸为何狼师不跳出来讲清楚只是通奸
: 3.女生的书里写了好多隐晦的词,推敲臆测后看得出强奸
: 比方说柳橙汁跟螃蟹绑之类的
: 4.女生才16岁懂什么?就是崇拜偶像阿!老师是偶像!所以是被偶像拐上床,事后很后悔
: 所以是强奸没错
: 5.还有其他受害者,只是没出来而已
: 6.如果不认为是强奸,那就祈祷你的女儿不要被老师强奸!
: 等等等(待各位补充)
: 另一派的说法则认为诱奸应该是只"通奸"
: 支持的论点为:
: 1.法律上没有"诱奸"这个词,强奸就强奸,合意就合意,诱奸是什么鬼?右肩??
: 2.16岁的女生在民法上认定是可以结婚的,最好是不懂什么叫做爱?
: 3.跟偶像上床有何不可?男欢女爱啊!事后后悔是哪招?难道女生因为被男生的能力吸引
: 而跟他做爱以后,发现不如预期而后悔都可以告强奸吗?
: 4.现在没有证据说是强奸,罪疑惟轻下应该不能算是强奸!不然为何当初父母或女生不提
告
: 女生的书毕竟小说,女生也说95%是真,除了当事人外谁知道那5 %假的在哪里?
: 5.谁会没事跳出来说自己通奸?风头上躲几来很正常吧
: 6.理性讨论!不要开大绝诅咒
: 等等等(待各位补充)
: 上述两派都有很多人支持
: 很难看得出风向在哪??
: 那现在风向到底吹向何方呢??
: 有八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