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用女儿名义买浩鼎股票 翁启惠:怕大众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5-03 23:43:37
用女儿名义买浩鼎股票 翁启惠:怕大众跟着买
2017年05月03日15:03
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涉收浩鼎生技股票暗助技转被依贪污罪起诉,士林地院今再传讯翁启
惠,他讯后受访指出,检方指他收贿的3000张浩鼎股票,原本是浩鼎打算给身为创作人的
他认购,但他认为当时浩鼎尚未正式上柜,对于外界而言投资存在风险,且担心以中研院
院长身分购股,会引起大众跟随,才接受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的建议,以他女儿名义购股。
翁启惠应讯时辩称,当时他出资买3000张浩鼎股票,是想要送给女儿,才会以电子邮件跟
女儿要身分证字号等资料,到玉山银行开户,并保管女儿的玉山银行存摺及印鉴,因女儿
长年待在美国,所以授权他保管、处分、操作股票。
翁启惠的委任律师陈彦希也指称,此案会发生,可能是因检方不理解技转的精神所致,技
转和政府采购性质不同,不该相提并论,新创技术就像新生儿,仍需人细心呵护照料,在
美国技转业务很常给创作人熟识的公司,为的就是替新创技术找到可信赖的奶妈,确保让
技术发扬光大,造福社会。
翁启惠另名委任律师林哲诚指出,政府近年十分鼓励机关将研究成果技转,因为技转不仅
可以让机关及业者创造收入,也让创作人、国库获得收益,创造4赢的结果,而科技基本
法就指,发明人可以取得技术股并获得收益的40%,现政府又再次修正该法,要让技转发
明人能担任新创公司的董事长,“翁先生拥有股票是很好的事情”。且中研院在2003年就
颁布规定,指技转不需要透过院长,因此翁启惠持有浩鼎股票,根本不存在利益冲突问题

公诉检察官反驳,检方并非要惩罚技术转移的行为,也清楚政府鼓励技转的意义,但当今
天中研院技术转移的对象,是职务执行者握有大量股票的公司,就应检视讨论,按照中研
院科技移转利益回避处理原则,规范对象包括创作人及承办或决定技转业务的行政人员,
而翁启惠曾在浩鼎技术转移过程中,在签名后勾选“创作人”身分,他身为院长,一定通
晓原则规定内容,但却违反规定,不但参与技术转移,且没有事先核备,已涉犯违背职务
收贿罪。
翁启惠反驳,该规定只有规范处理技转业务的行政人员,并不包含院长,检察官起诉内容
许多都是时间点错置,跟事实不符,电子邮件的翻译也扭曲他的本意。
张念慈则说,他跟翁启惠两人本来就是10几年的好友,他根本没有动机需要行贿翁,2011
年时只是想要感谢翁对于公司的贡献,才会想送他1500张浩鼎技术股,检方起诉书的陈述
有许多误解。
翁启惠庭讯后受访指出,检方对于电子邮件的英文内容翻译解读误解,3000张浩鼎股票本
来是浩鼎要给发明人的,但他顾虑自己若用中研院院长身分,以公开价购买,外界会以为
是一般的理财购买,进而跟随,但当时浩鼎尚未正式上柜,这样的投资具有很高的风险,
他才会听从张念慈建议,改由女儿名义认购。
起诉指出,翁启惠2011年和张念慈谈妥以1500张浩鼎“技术股”,交换中研院现成的糖分
子及其制作技术,最后虽因经济部有意见而作罢,但两人以涉嫌期约贿赂;隔年,翁启惠
则以女儿名义,收受张念慈给予3000张浩鼎股票,以当时股价一股新台币31元换算,不法
获利9300万元,暗中帮助浩鼎获得中研院技术转移,因此依依贪污罪起诉翁启惠及张念慈
。(颜凡裴/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03/1110626/
作者: QBey (Q贝)   2016-05-03 23:43:00
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5-03 23:44:00
安全下庄开始检讨别人了
作者: orze04 (orz)   2017-05-03 23:44:00
靠北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5-03 23:45:00
炒股就炒股 吃相难看
作者: sony2008 (you are the one)   2017-05-03 23:45:00
这说法很屌啊
作者: saisai34   2017-05-03 23:45:00
翁启惠真的用心良苦,错怪他了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03 23:46:00
讲实在的 这条是翁应该赚的 但是人在位置上就请你遵守规定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5-03 23:46:00
个人是蛮吃这种说法的,他的身份其实很尴尬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7-05-03 23:46:00
都赚那么多了 消贪
作者: oftisa (oo)   2017-05-03 23:46:00
自己研发的东西自己不能买?这个社会就是要科学家当清贫孤寡;只有商人才能赚大钱左拥右抱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7-05-03 23:47:00
技转条例本来就规定发明人(技转所有人)可以获得40%
作者: Newtype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2017-05-03 23:47:00
..............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3 23:48:00
我觉得他这样没错啊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5-03 23:48:00
而且要求科研人员两袖清风不能坐拥大笔财产不太现实,另
作者: oftisa (oo)   2017-05-03 23:48:00
难怪人才都跑光了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7-05-03 23:49:00
重点是特别条例就有明文规定:技转者可获取40%股权,以鼓励研发
作者: oftisa (oo)   2017-05-03 23:49:00
科学家研究累得要死不能赚钱;反而是无所事事的人可以赚大
作者: cloudyst (水中沙)   2017-05-03 23:49:00
所以有人认为这规定不合理?
作者: ChungLi5566 (中坜56哥)   2017-05-03 23:50:00
未上市上柜前谁管你怎么买 摆明就是想炒股才借人头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7-05-03 23:50:00
工研院、一堆研究型法人,也都有技转条例股权分红制度(特别法规范的)
作者: cloudyst (水中沙)   2017-05-03 23:52:00
台湾最大的问题是因人设事,喜欢就帮他找理由,不喜欢就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5-03 23:52:00
我不太懂原PO意思,不过有些人对于凭空出现属于自己的东西会有抗拒感,宁愿付钱再拥有,不是很清楚实际案情,但我个人是这样为他解释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7-05-03 23:53:00
技转条例就是要奖励人才研发啊,国际出钱,你出研发,有成功分红给你,不然谁要为国家研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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