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充斥着一种奇怪的言论
16岁 = 心智不成熟
因此16岁的人的行为无法代表自己真正的想法
也因此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都已经16岁了,社会还不能给他选择自己行为的资格?
还认为他是“幼儿”吗? 认定他没有自由意志吗?
觉得他应该“乖乖听大人的话”就好,不可以做大人禁止的事
因为大人比较聪明,是为你好,是要保护你,小孩子有耳无嘴,听话就好?
人家都已经16岁了,你们还在用这种“小孩子都是白痴”的观念在教小孩
这样子要怎么教出真正心智成熟的成人??
就是因为你们这种教育态度,才会教育出一大堆没有办法承担自己行为后果的人
动不动就要把自己塑造成受害人,出了事情只会检讨别人,从没想过自己是不是也有责任
我更想问,你们又是怎样判别,心智成不成熟的?
是不是又是一种自助餐?
今天要为自己营造受害者形象的时候,马上就说自己当初不成熟
要定对方的罪的时候,就说他足够成熟了,应该知道自己在犯罪
照这种逻辑
犯罪者也可以说自己不成熟来脱罪阿
而受害者被别人说“你已经够成熟了,根本就自愿被害,你自己不拒绝的”的时候
就不要在那说什么凭什么检讨受害人
你可以吃自助餐,别人也可以吃阿
用一句“某人心智不成熟,所以是受害者”就可以定对方的罪,岂有此理?
心智成不成熟根本就没有一个严谨的判定标准阿
这样说啦
你们谁自认自己心智成熟的,你怎么判定自己心智成熟的
以什么为标准,可以说来听听
讲到这个,我就想到,大家常常在推动18岁就有投票权
我很想问问,一个已经16岁的人,连自己想不想被干都不知道、都不能为自己决定的人
怎么才过两年,到了18岁,突然就成了能够决定国家未来走向的成熟公民?
给我解释解释阿
鲁夫过了两年也还是白痴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