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薪资待遇
警察每天上12小时,比照作业员
早班07:00~19:00
晚班19:00~07:00
做二休二,并用更优惠的加班费,治安重点期间若有想加班多赚一点的,
随时欢迎,和作业员的领班一样,上级会很高兴的
夜班加5000,再不行就加6000,再不行就加7000…
军人消防要备勤
就上48小时,休48小时
除非是出了天大的包,不然根本就没有召回的必要,因为后天就可以回部队处理了
战备期间比照外岛气象单位,做一个月休一个月
请问这样会比较好吗?
有充足的休假、收入,这样才会有人想做
看了我都想签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