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奕含自杀事件与陈兴老师的真相!!

楼主: Devilove (无我)   2017-05-02 15:42:55
事件延烧至此,不论遭影射的陈姓补习班老师是否为林国华,
陈姓老师还是有一定的责任
撇开法治面与轻生者家属不究责的层面
陈姓老师还是有出来说明的必要
如果今天在事件延烧到陈姓老师的时候
他在第一时间出来澄清
例如:
[本人绝非林奕含女士笔下的杜撰人物,若有人提出任何证据证明我是书中狼师脚色,
本人愿意提供三千万奖金。若无人可证,请各方人士勿加影射,若毁及个人名誉会采取
法律行动。另外为了肃清本文终生志业的补教风气,本人愿意提供百万奖金,鼓励受到
补教老师侵害的学生提出告诉,若官司成立赶跑狼师,即可得奖]
只要他有做出自清的动作或召开记者会自白
大家就不会一再影射,或想找出真相来
为什么网友们会一直想找真相,我归纳几点:
1.无法忍受坐拥高薪的补教名师有严重道德瑕疵却在害死一个女孩后全身而退。
2.台湾补习文化风气重,不揪出狼师,自己的同学、姊妹、甚至女儿都有可能受害。
针对这几天不断想转风向的网友跳针式的论点,个人有几个看法:
一.诱奸不违反其意愿,没有违法之虞。且当事人已满16岁,合意性交已无罪
在这个角度来看,就是恶法亦法的观念,或是认为没有被立法的法律行为
就是合宜行为,这观点对吗?
在白玫瑰法案推动之前,有个恐龙判决
一名性侵犯在图书馆,将一名4岁女童带到角落以手指性侵,被人发现后报警
开庭后法官以小女孩当下无明显抗拒与呼叫,判性侵者无罪
若无法规范的观点,指侵小女孩难道就是合法吗?
小女孩有可能因为惧怕或对性懵懂,没有出声,难道就该被指侵吗?
当时有人发起社会运动要保护14岁以下女童的权益
难道我们就要去酸这些人法官都判没罪了关你们屁事吗?
不论有无罪,严重的道德瑕疵就是该受公审,让人民重新审视法规
性平法规范在于规范公私立教师的行为,补教师是没有在规范之内的
所以现在许多社会新闻,国小至高中只要有疑似师生恋、教师性骚扰
学校性平会都不敢护短,因为处理不好,连校长都可能被撤职
但补教业者呢?只要名师会赚钱,改几年换个名字再出道,有谁记得
有性骚案底的老师是一辈子无法任公私立教职
性平法规定教师不可以以不对等的权力方式去引诱学生与其有性领域的接触
因为对社会大众的认知,学生是纯真的,不应受到教师个人私欲所影响
但是性平法不适用于补教界呀
意思就是说,在法律上,师生恋在学校是违法的,老师要被究责的
但师生恋在补教界是合法的,老师可以全身而退的
这两套标准太奇怪了吧
第二个奇怪风向,林奕含父母都不追究了,乡民追究什么?
对呀,奕含父母因为某些考量,不追究"林国华"的过错
不代表每年会接触人数破千的补教名师不会成为公害呀
例如说今天你居住的城镇盖了一个工厂,每天排放废气
你的邻居罹患肺癌过世了,你的邻居惧于工厂老板财大气粗,不愿提告
当地居民成立自救会,工厂的公关人员却出来说:[人家死于癌症的家属都不提告了
,你们这些自救会在计较什么?]
问题是,今天不正视这个问题,哪天我们也会成为受害者或受害家属呀
一个议题可以在主流媒体上被忽视,却在网络上不断延烧
表示民众也觉得狼师流窜会造成不安,
一个仲丘的死,也许有正反两极的评论,但可以肯定他的死,让义务役士兵被操死的
风险大大降低。
今天奕含的死谏,是否能唤醒公民对师生恋未规范的灰色地带做省思,也值得深思
总之~今天议题不断持续,陈姓教师暧昧的态度不表态,我只能说活该~~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战斗月)   2017-05-02 15:43:00
奇怪了 男欢女爱是再靠北三小女生要是真的不舒服 应该提出告诉阿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17-05-02 15:44:00
没证据泼粪谁理你......
作者: rogger   2017-05-02 15:44:00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5-02 15:44:00
工读生跟党工全面出动了XD
作者: PeterHenson (寻找布宜诺斯艾利斯)   2017-05-02 15:44:00
林国华哪位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7-05-02 15:44:00
怎么告 连说出名字 都会被消音 你以为没告过?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02 15:44:00
end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战斗月)   2017-05-02 15:45:00
林国庆吧?
作者: zebra7   2017-05-02 15:45:00
你说的太好了!
作者: sarpydog (Dennis Dai)   2017-05-02 15:45:00
不可能澄清的啦,到时害林的父母崩溃跳出来就好笑了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17-05-02 15:45:00
请怪盗团入侵他的殿堂才有可能
作者: max006 (寂静的歌声)   2017-05-02 15:45:00
我觉得16真的没什么好屁话,如果你是个10岁,这老师才要被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7-05-02 15:45:00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5-02 15:45:00
作者: ljxc (圣‧肥宅)   2017-05-02 15:46:00
林国华是谁?应该是林国斌吧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7-05-02 15:46:00
1、2楼?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5-02 15:46:00
大概真的急了吧 有够多人的
作者: liuda (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7-05-02 15:47:00
父母不提告是因为不缺钱,也不想浪费生命跟渣搞吧!告赢又如何?女儿回得来吗?社会制裁?已经正进行了不是吗?
作者: KDurant (三哨金身)   2017-05-02 15:47:00
工读生全面启动!
作者: clumsy5566   2017-05-02 15:47:00
作者: dethes (普疵普疵普罗米修斯)   2017-05-02 15:47:00
不合乎自己心中公平正义的就是“恶法亦法”,呵呵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哑)   2017-05-02 15:48:00
恩恩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02 15:48:00
即使诱奸不道德 也不能直接算强奸吧
作者: f124 (....)   2017-05-02 15:48:00
没证据丢著不要管就好了 鸟你那么多干嘛XD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爷爷救我)   2017-05-02 15:48:00
你讲得不错 现在应该是要修法或推动法案来防止再次发生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5-02 15:48:00
不合乎绝大多数人民心中的公平正义就是“恶法亦法”没错阿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5-02 15:48:00
怕出来爆出一串鞭炮吧 C师可能也有在补习班插股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战斗月)   2017-05-02 15:49:00
要是我女儿这样 我早就请人杀了对方了 没钱就自己动手
作者: segio (初华)   2017-05-02 15:49:00
对号入座最蠢.钓鱼也要等鱼满出来再来钓
作者: bear6709 (熊)   2017-05-02 15:49:00
白玫瑰运动前原本是判无罪吗? 建议你先把资料查清楚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02 15:49:00
我推你 你讲的那两个点就是我打不开的结!!!!!!!!!!!!!
作者: dethes (普疵普疵普罗米修斯)   2017-05-02 15:49:00
嗯嗯,“PTT上的绝大多数”
作者: RonaldBBS   2017-05-02 15:49:00
谁没念过高中,自己想想高中相较大学的自己有不懂爱不懂性?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5-02 15:50:00
其实事情很容易解决 回来面对、道歉、退出补教 呼吁以后不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7-05-02 15:50:00
你引用错了 你说的应该是另一个案子
作者: bg784533 (bg784533)   2017-05-02 15:50:00
林国华是谁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17-05-02 15:50:00
给推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爷爷救我)   2017-05-02 15:50:00
我觉得一直叫他出来澄清最后感觉会变反效果 被安个大家用舆论来把他屈打成招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5-02 15:51:00
结果猎巫派也不提出怎么修法 只在那公审有屁用?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5-02 15:51:00
不是“PTT上的绝大多数”喔 是“有小孩的父母的绝大多数”
作者: sarpydog (Dennis Dai)   2017-05-02 15:51:00
未成年应该还是可以追究,但现在实际发生关系年龄未知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5-02 15:52:00
某些工读生真是恶烂
作者: smonke (小象邦邦...)   2017-05-02 15:52:00
但是他这样避风头~又有后台在罩..抓准台湾新闻热度退很快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7-05-02 15:52:00
现行刑法就足够应付任何违反意愿的奸淫行为,非要弄个合
作者: zebra7   2017-05-02 15:52:00
工读生还没被歼灭呢!明天都要被击沈了 快逃吧
作者: cynric717   2017-05-02 15:53:00
作者: sbw0115   2017-05-02 15:53:00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15:53:00
我高中时的确啥都不懂啊~ 看过A片跟实际遇到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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