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现在最夯的话题就是
老师跟16岁的女生发生关系 倒底算不算诱奸
根据目前的台湾法律
应该是不犯法 最多就是说有道德问题
有违法也是违反妨碍家庭
也就是男女双方都有罪责
悲哀的台湾惯例是老公会被撤告
但是美国有些地方是不管你有没有年满16岁
你只要吃学生就犯法
https://kknews.cc/news/68z33p.html
里面有一半的师生恋都是满16岁的 但也都被判刑了
我相信美国会立这个法也是有他的原因在
当然美国没有补教业 所以补习班老师适不适用也是一个问题
台湾是不是也应该立法禁止18岁以下的师生恋?? 并且适用补教业
照之前爆料文 根本满满的李国华跟房思琪
不然以后还有谁敢把女儿丢去补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