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听朋友转述的,以第一人称叙述
大概是在我17-8岁、我之前有个朋友在卖摇头丸。那时候他请我吃!
我第一次吃的时候一次吃半颗,我还记得在台中中华路底 地下室有一间叫黄金眼的夜店
在ㄍㄧㄥ的时候 我觉得我像超人一样
力大无穷,那时候在夜店,
音乐越嗨,身体越ㄍㄧㄥ,受不了的时候
就要补K,舒缓一下那个感觉!
经过那第一次的美好感觉之后,我发现我爱上了在ㄍㄧㄥ的快感! 一个礼拜至少去3次
那时候药很贵、我们又是小朋友、没钱怎么办
只好自己去先跟中盘的商量、先放东西在我们这边,我们帮他出东西 来赚钱!
卖药的日子说真的还蛮爽的,永远都会有干不完的妹子,只要拿药给她们吃就好,还有钱赚
那时候小朋友 也不知道这事的严重性,直到第一次出事被警察抓到贩卖摇头丸判了7年、跟一个朋友吃到幻觉跳楼,才没有再继续!
可是之后偶尔还是会开个趴!
以上真的是我朋友的案例,我没卖药,只有开趴!